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物业不赔偿或不修复好破损部分可以不交。如果你要起诉就得有确切的证据,比如漏水损坏你房屋的照片,有物业人员签字的漏水的情况说明等,起诉的过程烦琐,而且结果也最多就是物业帮你休好破损部分或赔偿破损部分,最后你的物业费还是得交。
你的一套是全款吗?你买房的城市在限购范围内吗?<br/>如果两套房不在一个城市算首套。<br/>如果在一个城市那就属于二套,<br/>首付60%.银行利率上调1.1%.<br/><br/>还有你后面一个问题,你可以在签正式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之前换上你父母的名字,因为一旦签了正式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以后就改不了了,除了过户或特殊原因.因为合同签之前就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房产证上的名字会同步. 就算在签正式合同之前改你父母的名字你也要考虑到贷款时间的问题,房贷男人最多只能贷到65岁,女性最多60岁,你就得算算你父母的名义能贷款多少年,这个关系到你以后月供还多少的问题. 希望能帮你解答 ,如果还不详细请追问.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了吗?如果约定了,按违约条款主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房屋差价主张损失赔偿。
律师解答:<br/> 您的问题是比较典型的房屋租赁纠纷。比较麻烦,最简单的方法是相互退让一步,再进行协商。这样是最好的途径。如果非要较真,可以严格按照合同来处理,押金可以不退,但是对方可能提出房屋的问题,而且对方可能会提出鉴定甲醛的问题。您可以让房客适当赔偿您的损失,您适当退给他一部分押金,就此了事,这是最佳解决途径。<br/> 以上是我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如有不明欢迎追问,希望帮到您,希望采纳答案!<br/>严格来说,新装修的房子都是存在甲醛超标的问题,只要您不是故意购买劣质材料,而且房客也知道是新装的房子的话,您是没有责任的。可以再跟他分析一下道理,或者再少退它一点押金,就此了结吧<br/>不客气,希望帮到您,希望采纳答案,山东济南林庆宾律师为您解答!<br/>您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房产证,装修合同、身份证、购买材料的发票或者收据,材料的合格证等等,只要对于您有利的所有证据都可以提交。但是提交复印件,开庭时再提交原件啊。<br/> 我这么耐心的回答您,您可以给我加分呐哈哈
公摊面积保修费在物业费里,装修押金不该收,因为交了装修垃圾费
租,跟人觉得适合租用,因为买卖的话就是自住,别人的装修总有不适合自己的地方,所以租住应该是更好
我在西站租的2室1厅1厨1卫,600/月 <br/>5楼上的楼中楼
分期付款和银行按揭不是一个意思:分期付款是指开发商同意你分几笔把房款付清,和银行没有关系;银行按揭是指向银行申请贷款。关于分期付款的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售楼人员,不同楼盘可能会有不同政策。
建商一般都有后台,他不会赔你的,这种质量差的房子使用年限大大缩短,根本不值你买的那个价。
房屋一旦交付业主,就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因你是否入住。因为物业管理包括小区内设施的维护,绿化的管理等,这些都应当由业主来承担费用的。没有入住是否应少交,交多少,由物业公司规定或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收取。
业主是指从开发商那买下这商铺的人,如果那业主有房产证的话 你应该找业主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房产证上如果写的是婆婆的名字,说明婆婆对这套房产享有所有权,因此她有权不让你们居住,收回房子。
1、你写的这个在法律上就是爷爷奶奶的遗嘱,所以你的抬头就写遗嘱就可以。<br/><br/>2、有效的遗嘱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从你表述的看,你可以选择两种方式:<br/> (1)自书遗嘱<br/> 就是你爷爷奶奶亲自书写并签字,注明日期。这样的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br/> (2)代书遗嘱<br/> 就是你代爷爷奶奶书写,但这种遗嘱法律要求较严格,必须爷爷奶奶亲笔签字,如果不会写字,画押。同时必须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现场作见证,最好是非亲属。并且代书人,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字。这样才有效。<br/><br/>3、关于公证。<br/> 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都可以作公证,公证的意义在于当有多份合法有效遗嘱时,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遗嘱。所以能确定爷爷奶奶没有也不会再立其他遗嘱的话,没有太大的必要公证。<br/> 如果公证的话,县级以上城市都有“公证处”,这是国家的事业单位,不是公司,但也要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br/><br/>补:<br/>遗嘱当然是被继续人活着的时候写的了,应该转变观念,没什么不好的。<br/>不过遗嘱是否有效不在于抬头是否写“遗嘱”两字。要不你换成“财产处分书”?
甲方已经把房子卖给你了,托收了就是你的责任了,再加上你已经居住了两年了,买房的时候你只有你自己注意或则及时的反应情况给甲方,所以只有你自己承担责任了,不过你可以私下与甲方交流、沟通,看能不能双方共同承担费用。<br/>当时你就该反应情况,现在时隔那么久,他一口咬定是你在这两年内坏的,也没有办法,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两年前就已经坏了<br/>有证据就可以啦,本来就是他卖房钱应该搞好的责任。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