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说的不全面,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对号吧: <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过户费一般是看这个房子的年限,如果这个房子已经交易后5年 你才买的,那么就没有营业税,只需要交纳3%的契税就可以了。如果是新房子那么就需要总房款的10%,也就说你这个房子要交纳4万左右的税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摘登<br/> 第一章总则<br/>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br/>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br/>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br/>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br/>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br/>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br/>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br/> 第二章交存<br/>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br/>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br/>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br/>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br/>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br/>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br/>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br/>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br/>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br/>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br/>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br/>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br/>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br/> 第十四条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br/>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br/>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br/> (三)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br/> 第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br/>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br/> 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br/>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br/>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如果是现在过户的话,就不用写协议,让她直接去房管局给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是以后过户,就写一个赠与协议或者买卖协议,网上这种合同挺多的。如果老太太去不了房管局就做一个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没有房本,还要分情况,还要问开发商大产权证办下来没有,如果办下来就不好办,如果没有办下来,让她和你去开发商那办理更名手续。
一般的情况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的税费:<br/>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br/>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br/>2、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br/>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br/>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br/>1、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br/>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起诉他们违约,房屋的产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br/>买房的合同只能说明你们双方对房屋和价款意思达成一致,在该房屋尚未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之前,你们可以请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若房屋他们又转手卖给不知道你们交易关系的第三方,那么你们只能主张违约金,而不能以合同为由主张房屋所有权。<br/>至于合同行为,只要老张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非精神病,且并非受压迫、欺骗;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而并不需要他的老婆授权,即使她老婆不承认,你门也可以直接将老张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br/>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在处理日常生活用品花费时,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但是涉及房屋等重大财产的,需要双方一致表示同意,但是第三人相信一方有权处理的除外,像老张这种就属于,需要你和中介去举证。<br/>说了这么多,你就记住一点,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变动,你们只是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合同是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只能督促他履行合同,去过户。如果他们就是不过户,你们拿他们没办法。只能通过合同违约来对抗他们,就是主张违约金。只要到期没有履行,比如你所说的30天满,就可以起诉。 <br/>至于老张是不是无权代理,不用管他,就算是无权处分,债权行为并不需要具有合法处分权,就算老张无权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签订合同,如果不履行,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需要老张对你们负责,而他承担的这份合同责任需要以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为担保,所以你不用担心她老婆所说的无权代理,合同有老张的签名,你们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以老张这个卖方作为被告就行了。
按理说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部门就是要经济效益,不公证就不给你办理过户,老百姓还真没有办法,只能认了,如果要较真的话,可以告房地局不作为。 <br/>这类公证就是房产局把本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又能得利,,形成利益集团,损害的是广大群众。
你们当初没有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吗?或者协议吗?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按照上面的约定追究他违约责任了。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根据房主给你写的房款收条起诉他。
那得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如果你买的属于宅基地性质的,那就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br/>因为宅基地不允许买卖。
您好!<br/>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其实就变成你父亲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了,因为是你父亲和母亲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故虽只写了你父亲一人的名字但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了。清楚了这个我们再谈下列问题:<br/>1,办理公证的话一定是是办理赠与公证,即父亲、母亲为赠与人,女儿为受赠人。一旦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后,女儿就可以处置变卖房子了。<br/>2.一旦赠与合同公证办理完毕,房产证上的名字经过户登记改为女儿的名字,父亲(包括未显名的母亲)都没有对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了。<br/>3.如上所述,一旦父亲公证女儿以后,父亲自然没有权利再将房子过户给别人的权利了,因为房子已经是女儿的了,但有一点需明确,公正办理后,产证上名字仍是父亲,所以还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高枕无忧,如果你父亲背着你们拿着产证和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如果第三人善意且给付了市场价,那么第三人就将因公信力善意取得这个房产,所以办完公证后务必要尽快去变更登记。<br/>4.房子70平,我不知道你们那边市场价多少,一般公证费是赠与部分房产市场价的2%,举个例子,如果你们那边市场价是2万一平,那么公证费就是70*2*2%=2.8万 而房产交易中心还要收3.5%左右的税收费用,也就是说,公证费 房产交易中心的费用一共是房屋总价的5.5% 以2万一平来算,总共要花费7万7千。应该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了。<br/>5.材料的话,首先是当事人,即赠与人父亲母亲;受赠人女儿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合同,房产证,当初购买该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br/>希望能帮到您!<br/>可以的,但是还要和贷款银行签订一份变更银行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的协议,将你父亲的名字变成你的名字。也是要去公证处公证的。<br/>这个公证500块左右吧,不是发放贷款,是变更抵押人,这个你办理公证赠与合同公证之前也要和银行说一声的,说你们要办赠与公证了,银行那边就会派工作人员和你们签订变更银行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的变更协议并公证。主要你和他们到时候在签协议的时候和他们说清楚其实之前的贷款一直是你本人在还的,问题就不大了,毕竟不是申请贷款而是变更抵押人而已呵呵。
没什么好保护的,你们现在只能保留好你的出资记录,最好是通过你的卡来支付各项费用。如果你老公与婆婆不介意的话,婆婆那里你们就写好一条欠条给她,说明借来买房,如果此房一旦卖掉,就归还这10万块给婆婆。<br/><br/>但以后过户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除非你们那的限购跟长春一样,只限新房,不限二手房。
现在是年终了,如果买你房子客户是全款的,那么时间肯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那么就得等到四月份左右了!这是时间都是看银行放款的问题!
这个房子建议你最好不要买。因为这个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个人只有使用的权利,该土地不能分割,所以不能办理该房屋的小土地证。所以现在的卖方才只有书面协议,没有过户后的产权证。这种房子如果自己住还好,只是法律部予保障。如果正好遇到征地或拆迁,不会有什么补偿的,当然,这种房子肯定要便宜。具体利弊已经说清楚了,请自己衡量。
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br/>按30万算,过户税费约为25000元。<br/>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按照你的说法只有一本产证 离婚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协议离婚 这种就有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二种就是判决离婚 这种是没有离婚证的 只有法院判决书和生效书 虽然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但要证明这房子确实是属于他的 没争议 如果是法院判决书 对财产都会有明确的分割和生效时间 这就能成为房管局受理的依据 协议离婚的话一般也都会也明财产的归属 说了那么多废话 就是要上面两种方法任选其一 来证明这套房子是属于这个女的 房管局才会受理 你只要卖方提供上述其一资料就可以 如果她提供不出或者不愿意提供 一般的房屋转让合同都有约定 这种情况下可以算他违约 他要付违约责任 不需要什么过程 只要一共那些材料 房屋归属没争议 你其他手续齐全 房管局肯定会给你过户
如果是赠与过户的需要先办理公证然后到房管局进行纳税以及过户流程。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1、首先说他是否有权卖自己的房,没有规避任何法律法规。如果没有上述障碍的话,针对你所说的情况,法院不能依据没有办理房产证为由,解除买卖合同无效。<br/>2、房屋买卖是以交付房款过户为合同履行完毕,没有过户并不能证明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违法,而是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我认为法院要从公平的角度判决的话,不会同意对方的诉讼请求的。<br/>3、如果合同不违法公证处没有责任,它只是证明当初你们签合同是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br/>4、判决对你不利你当然要上诉的,已经有很多案例表明,一旦你们的买卖合同违法,(如居民到农村购房随不合法,但合同解除后房主还是要对买房人投入给予补偿的)对方还是有对你的损失进行补偿。<br/>5、你还可以起诉要对方赔偿因对方在合同中过错给你造成的损失。
二手房过户流程 1、领表签约 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并填表。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查档鉴定 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交税 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4、登记 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取证 取证是最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①、准备:卖方应准备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易课税评估报告以及买方的身份证明如卖方有共有人,必须出具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共有人必须签字盖章。 ②、填写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和《房屋买卖合同》,向房屋所在地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审查卖方房屋档案权属是否清晰和买方身份证明。 ③、审核通过后,交易所发放交易转移过户收件单。 ④、凭缴费单,买卖双方缴纳国家税费(契税、交易手续费、土地收益金、印花税、产权登记费)。 ⑤、持交费票据、买方身份证、过户收件单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⑥、买方持新《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契税和土地收益金原始凭证到所在区土地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换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物业交验:您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房,验房的内容主要包括: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物业里的家具等是否已搬空;物业钥匙是否已交付;有关物业费用换出方是否已结清。验房后,您要注意结清相关的结算费用。 购房合同中有10项内容至关重要,必须列明: ①.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②.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 ③.土地所有权性质及该房屋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④.代理公司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⑤.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⑥.二手房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⑦.二手房交付日期 ⑧.双方的违约责任 ⑨.争议的解决方式 ⑩.转让当时约定的其他事项。 6、交付物业:您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进行交房,交房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点: ①.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②.物业里的家具等是否已搬空 ③.物业钥匙是否已交付 ④.有关物业费用或其它尾款费用是否已结清。 ⑤.请买方签字,确认交付完成。
1、比较价格:二级市场真正的价格应该怎样,您可以通过公开信息如报纸信息、网上信息、中介机构发布的信息等,进行分析比较,也可以向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了解市场行情。 2、预约看房:通过中介代理公司您在看房前应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和《看房单》。在看房时间安排方面要注意:最好提前一天预约看房业主一般不可能24小时在家等候,最好下班后或休息时间看房。直接与售房者联系看房许多买房者都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或通过其它公开渠道获得信息并直接和卖房人联系,在预约看房前,尽量多了解对方房产情况,如地段、价格、面积、楼层、产权是否清楚等,做到心中有数。 3、签订合同:您在看过房后,表示满意,希望与卖房人签订合同时,应该准备身份证和购房定金。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价款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4)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5)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6)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熟或不成熟;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7)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9)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 (10)附件的效力等。
一、寻找中介信息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经纪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买卖双方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在这个环节中,买卖双方面临的一个重要事情就是选择一家真正的放心中介,它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安全和房款的顺利交接。 二、入市资格审批 卖方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批准通知书”,办理上市审批手续。 三、评估及考察房源详情 中介审核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中介备案。中介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如天花板、墙体、卫生间、厨房的给排水情况,有没有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乱建、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此环节中合适的房源及房屋评估最受关注。 四、签协议 验证核实房屋后,交易中介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双方到中介签订买卖合同。一般的,在合同上都要注明卖方的房子的详细情况,同时缴纳委托代理费。一般代理费由买方缴纳,金额为房价的2.5%,也有分别向买卖双方同时收取的。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买卖两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是要买方了解的,提供合法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包括在内的是要求卖方的。 第二、房屋合法由如卖方提供后,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第四、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第五、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第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第七、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第八、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1、检查房屋手续 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重新核对并进行更换 2、确定房屋面积 面积发生误差应在入住前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房地产商提出自己的主张 3、看房屋结构 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对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一定认真细致地检查 4、清点房屋使用情况 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应在交接时要求房地产商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5、确定房屋物业情况
一、看房选房 看房第一步,售楼处和房产经纪人都是受开发商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房子每卖一套,开发商都是要出佣金,客户不需要出佣金。同一时期买房,跟中介去售楼处买和直接去售楼处,同一套房源价格一样,只是你选择谁比较专业,让你省心,在繁琐的购房过程中愉快舒畅,避免最后去拉横幅维权。 看房选房过程,要辩证客观的结合自己的需求跟随销售去了解区域介绍,沙盘介绍,户型样板间介绍。期间,有必要是了解下该楼盘的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五证不全的房子,购买起来风险很大。稍有不慎,就可能钱房两空。特别提醒大家:查验五证时最好查原件,因为复印件比较容易被做手脚;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查验五证,购房者则至少要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 五证指的是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尤为重要。它相当于房屋的保修卡,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交定金认购 选定房源,缴纳定金,签定认购书,这套房源就是属于你的了。定金是不能退的,所以选定房源果断的同时要确定好。 交定金需要什么资料:身份证(购房人的身份证)。交定金的收据小票切记保存好,后期按揭需要。 签订认购书时,确定购房人是谁就签谁,避免签约时更名麻烦。 三、交首付款签定合同 交完首付后,首付款的收据和小票也是切记保存好,后期按揭和换发票时需要,丢了就非常麻烦了。 签合同时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信息和房源信息,和最终价格是否无误,其他规范性的内容是省内统一的。如果当天要去公证和做按揭的,合同内容确定好必要的信息,其他内容可以一眼扫过,节约时间。 四、公证处公证 对于现房、期房有着不同的买卖特点,有着不同的政策,公证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维护夫妻双方购房时的合法权益。公证处依法出具的公证书,只要其本身没有错误,就具有法律效力,可成为诉讼中直接采用的证据之一。 做公证时,一般是有开发商的工作人员陪同一起去做公证的,现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五、贷款按揭 1、按揭资料: 带齐购房所有的小票和收据 身份证原件(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 户口本原件(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 结婚证原件(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 收入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月收入必须是在月供款2.5倍以上) 最近半年银行流水(月进账需要达到月供2.5倍以上,如流水不足,可提供以下资产证明作为补充:房产证、土地证、行驶证、证券或理财对账单、定期存款等。) 2.按揭方式:选择等额本金还是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优点:总体利息支出较低; 缺点:前期还款负担较重,特别是前面几年还款。适用人群主要为收入较高人士,如企业高层、个体工商业者等。 等额本息 优点:借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还款金额,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缺点:总体利息支出较多。适用人群主要为工作收入稳定的企、事业单位职员等。 还款方式在按揭时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售楼处算价一般会推荐等额本息。 六、缴纳契税(契税的缴纳时间在签约后半年内,提醒一定要提前,逾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的) 1、如果是购买首套房:当交易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交易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基础上增半,即契税税率为1.5%。 2、如果你买的是第二套房:当交易房屋的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 3、如果你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为3%,没有减免情况。 缴纳契税要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 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只样做到这一点,你才能防止无效买卖合同的出现或者合同诈骗案情况的发生。否则,纠纷在所难免。 2、核实房屋状况: 一定要谨慎对待看房行为,至少应核实以下几个方面: ①房屋建筑状况。如房屋坐落、户型、结构、朝向、通风、采光、质量、面积、层高、装修、家具等。 ②房屋小区状况。如周边交通、生活配套、小区绿化、噪声、电梯、保安、业委会、物业管理等。 ③房屋权利情况。如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性质、房屋共有人情况、房屋是否存 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等。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比如房屋的装修,有利于评估二次装修的费用;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涉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租赁期未满的,涉及承租方有权租住至期满以及优先购买权;房屋仍在抵押期内的,则涉及登记过户前先行解除抵押的问题;被查封或冻结转让的房屋,则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买卖活动等等,你要先做到充分了解房屋状况之后再履行合同才会让你放心省心
一、二手房交易过户之买方咨询 交易两边树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子全体现状及产权情况,请求卖方供给合法的证件,包含房子一切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二手房交易过户之签合同 卖方供给了房子的合法证件,买方能够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交易的必经程序),交易两边签定房子交易合同(或称房子交易契约)。交易两边经过洽谈,对房子位于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报价、房子交给时刻、房子交给、产权处理等达到一致意见后,两边签定最少一式三份的房子交易合同。 三、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处理过户 交易两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分提出请求,接受检查。交易两边向房地产管理部分提出请求手续后,管理部分要查验有关证件,检查产权,对契合上市条件的房子准予处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别的产权共有人书面赞同的情况回绝请求,制止上市交易。 四、二手房交易过户之立契 房地有关部分依据交易房子的产权情况和采购目标,按交易部分事前设定的批阅权限逐级申报审阅同意后,交易两边才能处理立契手续。如今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我们所俗称的“白契”。 五、二手房交易过户之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依据交易房子的性质而定。比方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处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两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分处理完产权改变挂号后,交易资料移送到发证部分,买方凭收取房子一切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分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二手房交易过户之银行借款 对借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定完房子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两边共同到借款银行处理借款手续,银行审阅买方的资信,对两边欲交易的房子进行评估,以断定买方的借款额度,然后同意买方的借款,待两边完结产权挂号改变,买方收取房子一切权证后,银即将借款一次性发放。 八、二手房交易过户之打余款完结交易 买方收取房子一切权证、付清一切房款,卖方交给房子并结清一切物业费后两边的二手房子交易合同悉数实行结束。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1、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2、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3、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相信很多人都是跟我一样吧,在外面打拼很努力奋斗就想在异乡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吧,而现在的房价是日渐猛涨,相信有好多人都是奋斗了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才换来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在买房时,一定要留个心眼,不然很容易不小心就被售楼员的花言巧语给骗了,一入住就知道这些都是坑,破绽连连,不长点心可能到时血汗钱变成了冤枉钱,所以再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哦,买房其实是大有玄机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同一栋房子,都是有分好的户型跟不好的户型的,而且也是跟地段价格户型挂钩的,很多人都不知道哪些房子是容易被贬值,哪些房子是升值的,这几种房子,聪明人是不会买的。 ??很多的公寓房,装修确实很美观,但是却没有带阳台的,这样的房子最好不好选择购买,这对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是非常的不方便,这种公寓房就只适合单身或者情侣居住,想必很多人都是知道买房的辛苦吧,买了房子一般都是一辈子居住的了,别说你家不需要跟老人父母一起居住了,可能来个朋友住一晚都会觉得堵,而且以后还是会有小孩的,所以完全是没有必要选择这样的住宅购买,一家人很难住的舒服,而且像这样的商住宅不管是水费还是电费都会比其他的楼房贵,买了完全就是坑。 ??方位朝北的房子,这样对室内采光和通风都特别的差,阳台朝北或是南面不设置窗户的话,就会让室内变得湿润,人住久了,简单湿气过重抱病,要是老人跟孕妇住久了,就会得风湿病等,而且平时就不着光,那一到回南天跟梅雨天气,就简直是要命的,再说了这样的房子在风水学上说,室内的阴气过盛,很容易会构成风水煞,会让主人运势低下,工作不顺,不聚财,连财神爷见了都会绕道走。 ??接近菜市场的房子也不建议考虑,当然买菜是很方便了,但是其他方面可能很麻烦的,刚到半夜就很吵闹了,所以噪音污染也十分严重,而且人流量多且复杂,特别简单招小偷光临,如果房子面向的是家禽或海鲜商场,那么不只腥味特别的重,还特别容易繁殖细菌。
一、核实产权是否清晰 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如果有共有人,则需共有人均同意卖房。 二、核实房屋状况 1、房屋建筑状况 如房屋坐落的位置、户型、结构、朝向、通风、采光、质量、面积、层高、装修、家具等。 2、房屋小区状况 如周边交通、生活配套、小区绿化、噪声、电梯、保安、业委会、物业管理等。 3、房屋权利情况 如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性质、房屋共有人情况、房屋是否存在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等。三、明确交易程序 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房款z、过户、交房几大步骤。如果房屋涉及买方需要按揭付款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按揭贷款等手续。 1、看房、签约 看房满意后,买方决定购房,应与卖方确定合同的内容,如房屋状况、付款方式、交房条件、解押手续、买卖合同备案过户、违约责任、税费承担等等。 2、按合同约定付房款 一般有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揭付款两种方式。 前者常需要双方足够互信、买方有足够资金、卖方已取得房产证、房屋可立即交付使用、按交易进度支付房款,即签合同付 定 金 、过户后付大部分房款、交房后付余款。 后者则需要签合同付定金、签按揭合同付首期款、余下的房款由银行打到卖方帐户上。 3、交房 ①交房的时间和条件。交房一般与尾款支付同时或稍后进行,如无约定交钥匙视同交房。双方应明确交付房屋状况,如卖方负责清空房间,不得留有大件废弃家具等。 ②物业费、水电费等承担方式。通常买方自收房后开始缴纳,卖方应提供此前最后缴费证明。 ③房屋出租的,应约定交房后由谁收取剩余租金或买方如何重签租赁合同等。 4、过户 过户即将房屋的权属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双方对此须明确: ①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和过户的时限,一般为卖方取得产权证的某一时间。 ②过户所涉税收和费用的承担。 ③买方的人数。买方应确定过户后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属人,避免签约后家庭成员变化再考虑变更或增减房屋权属人情形出现。 ④户口迁出。在卖方(原户主)未迁出前,现行政策不同意买方(新户主)户籍迁入,因此卖方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时限应予以约定。 四、明确违约责任 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因此,双方在签约时就应当明确违约责任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限必须是简单易定的日期,尽量避免抽象的“之前”“之后”表述。 ②每项主要义务均应有违约责任一一对应。 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首选违约金,数额应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以不超过总房款的20%为宜,因为违约金被认为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低,反而又处于不确定状态。 ④应约定如解除合同,买方支付占用房屋期间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卖方承担买方装修损失的计算依据。
了解前房主为何卖房 婚房与一般的二手房不同,更加讲究“好兆头”,因此准新人们在买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前房主为何卖房,尤其是一些价格明显低过市场价、比较反常的所谓“笋盘”。若是等入住后才知道有“内幕”,极有可能影响新婚夫妇的心情。当然,一般情况下房主不会主动告诉你实情,需要采取其他途径了解,比如向邻居打听等等。 看小区地段及周边配套 小区地段及周边配套的选择是尤为重要的,一旦选择失败,入住后就会带来种种生活上的不便。在此建议,尽量选择比较成熟的生活区,交通方便,周边的医院、学校、公园、菜市场等配套较全,这样生活起来比较舒适。在选房时,应将周边配套优先度进行排序,按照需求合理地选择适合自己居住的小区。 社区环境及邻里关系 成熟生活区一般房龄较长,社区绿化、车位、路面等环境也不尽相同。在选婚房时尽量选择“先进社区”,在享受便利生活同时,也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此外,邻里关系也比较重要,所以在选房的时候要尽量多收集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由里到外看装修 很多准新人选择购买二手房结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其本身带装修,可以省去不少人力和财力。在此需要提醒准新人的是,好的装修不仅是外表美观,本身装修的技术和材料的质量更加重要,直接关系到入住后的生活品质。 看装修材质有几个主要方面,一是地砖,二是地板,三是油漆,四是天花板。这些直接影响到身体健康。看装修技术则需要看一些不容易发现的暗处,比如天花板的边角、电视柜背后等,如果有问题及时找卖家解决。 此外,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也很重要。这两个地方是家庭使用最为频繁的,且铺有下水管道,如果用料做工不过关,极有可能发生渗漏、堵塞等情况,令人烦不胜烦,因此尤其需要注意。 需要提醒准新人的是,尽量向卖家索取装修图纸,了解一些不易看到的细节,比如水电管线的走向等,方便将来出现问题按图纸维修。 选择经济能承受的房子 买婚房不是越贵越好,也不是越大越好,关键在于适合自己。对于选二手房做婚房的准新人来说,这套房子很有可能只是暂时的过渡,不大可能住一辈子,因此无需硬着头皮买得过大或过贵,反而影响了自己目前的生活品质。此外,日后因为家庭人口的增加或者工作地点出现变动,原先的房子很可能会转手,或者会出租,所以过大或者过贵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并不是明智的选择,兼顾其投资潜力才是理性的。准新人们在买房时可以选择购买一居或二居的小户型,日后出租或出售都比较方便,可以获取回报收益。
权属不明的不买 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购房者首先要避开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应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而未经登记的,则不发生效力。因此买房前,我们就要核对出卖人是否具有产权。物权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还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因此,查明卖方提交证书的真实性也要放在首位。 同时,土地权属不清的房屋也买不得,“小产权房”问题就是如此。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包括两种方式,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居民从事建设应当依法使用国有土地,农村居民每可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村土地不能用于非农用途,因此才说大量存在的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对外出售的“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违规违章的不买 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动工新建的各种建筑物,主要是指房屋。从违章建设人有无土地使用权的角度来讲,违章建筑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二是在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但尚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房屋。这两种情况下建设人均不能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还可能被规划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后而令其拆除或强行拆除,因此购房者购买此类房屋是没有任何权利保障。 另外,可能被列为危房的房屋也要避开。如果房屋一旦属于危房,不但居住会有安全隐患,而且也没有了其他的利用价值,因此购房时一定要了解房屋的房龄、结构等情况,做出是否属于危房的初步判断。进一步的,还要小心已经被列人拆迁范围的房屋。通常情况下,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户口是被冻结的,而已列入拆迁公告的房屋,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过户。如果购买了此种房屋,将会面临很大风险。一般情况下一两年内将被拆迁的房子,能够在各区的房地产交易所(中心)查到。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向所在区县房管局的拆迁科咨询相关情况,或者到当地派出所询问一下这里的户口是否己被冻结、委托中介公司帮助查询等等。 “声明”缺失的不买 房屋所有权共有是最需要多方声明的,共有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一个人,例如,夫妻共有房产、两方或多方共同出资取得的房产、多个继承人因继承而共同所有的房产等,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共有的状态下,共有人对房屋均享有权利,这时如果共有人之一擅自将房屋出售,实际上是将其他共有人所占有的房产份额也进行了处分,那么势必将侵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为此,共有人要处分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声明同意。否则,即使进行了处分,这种处分也是无效的。由于二手房大多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财产,购买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二手房会惹上麻烦。 即使没有共有关系而只有租赁关系,也可能出现问题。按合同法规定,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还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出售人没有通知承租人,没有承租人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买房后也会有后患。 抵押查封的不买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由于抵押权是一种物的担保,其最大的特性就是优先受偿权。因此将已经抵押的房产进行转让会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为此,《物权法》明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显然,如果购房者稀里糊涂购买已被抵押的房屋,无疑是要上当受骗的。 同样的,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海关等国家机关查封和扣押的房屋,其所有权的转移不得对抗这种公权力。如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法院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司法机关已保全、查封的房屋也是不能买的。 转让条件不符的不买 最后,不符合房屋转让条件的房屋也买不得。比如,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的相应规定,经济适用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进行回购。满5年转让应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才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因此,对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二手房也要当心。
关注之一: 准确理解“限购令”政策 长沙市的房屋“限购令”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长沙市中心城区一环内的住房。 因此,无论户口有没有迁出长沙市,返乡置业者在购房时先对照自己的情况和欲购房屋的位置,看自己属不属于“限购”之列,否则,即使对房子再满意也只能望房兴叹。 关注之二: 标价不等于实际购买价 与新房不同的是,除房价本身外,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还需缴纳各项税费,如果是通过中介完成交易的还涉及中介费等。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贵阳市二手房市场上,几乎所有卖家开出的都是“净价”,房屋交易过程中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甚至是中介费都由买家支付,卖家只收“净价”,不管税费,已成为当前二手房市场的“潜规则”。 例如购买一套标价50万元的普通二手房,如果该房购房不足5年,所售房屋并非家庭唯一住宅的,卖家所需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以及买家需缴纳的契税和中介费等,所有费用全部加起来约需6万元。也即是说,买这套50万的房子,最后买家要拿出56万元才买得到。 关注之三: 外地人办二手房贷款有门槛 据了解,长沙市并非所有银行都办理二手房贷款,像建设银行就没有开展二手房贷款业务,而工商银行虽然可以办理二手房贷款,但对于外地人而言,需要提供缴交一年社保的记录,否则不予办理。而贷款的条件和所需资料和办理商品房一样,即首套房可以办理7成按揭,利率为基准利率,二套房只能办理4成按揭,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 返乡置业者购房者则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进行相应的选择,如果达不到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条件,则要准备好全款购房。 关注之四: 掌握二手房贷款额评估计算 虽然二手房贷款与新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均完全一样,但与新房贷款的首付款按照购房时的市场价作为参考不同,二手房则是按照评估价来计算贷款额。通常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银行要先对房产进行评估。银行在放贷时将取合同价和评估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为基础,再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据了解,房屋评估价是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而计算出来,一般二手房评估价都低于市场价,通常,二手房评估价大多为市场价值的80%-90%。如果一套市场价50万元的二手房,如果按照80%的市场价值计算,评估价则为40万元。如果按照贷款首付三成计算,首付款为12万元,加上成交价与评估价的差额10万元,购买这套二手房,即要准备22万元的首付款,而非通常理解的15万元首付款。 关注之五: 知晓房龄与贷款额度挂钩 据了解,目前我市多数银行在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时,贷款年限都是按照房龄+贷款年限≤30年来计算的。例如,某房屋的房龄为10年,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 返乡置业者大多对二手房贷款政策知之甚少,致使在后期申请贷款过程中困难重重。为此,特别提醒购房者,贷款购买二手房时,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切记对贷款方面的相关事宜进行条款约定,如贷款合同审批不能通过时,违约责任该如何约定。 关注之六: 不签“阴阳合同” 为了达到少交税的目的,很多人选择了“阴阳合同”的做法,即除真实合同外,签订一份成交价格远远低于实际成交价的“假合同”报税。 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返乡置业者完全不必为了达到“省税”的目的在合同上做“手脚”,一方面现在这种做法不能省税。另一方面,“阴阳合同”中真实合同和虚假合同差额部门的房款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当买家再次转让所购房屋时,会产生虚增售房利润,导致税负增大。如果一旦所买房屋以后遇到拆迁,还可能面临补偿价格较低的风险,可谓得不偿失。
1 不做产权调查 产权调查应该是购房的第一步,但是具体到操作上就没有几个人可以真正落到实处了。其实对二手房进行产权调查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二手房的产权分为商品房、公房、产权限制房、房改房等很多种类,而不同的种类在购买时的政策也是不同的。其次,还应该调查清楚该房产有没有抵押、查封和诉讼等问题,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 2 急于交定金 没有了解意向购买的二手房的全面情况就急于交定金是不明智的。因为按照合同约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定金是不退的。所以,除非自己对该房的情况非常了解, 否则就不要急于交定金。毕竟现在是买方市场,好房子也很多,没有必要那么急于成交。 3 爱屋及乌 很多人在看房时都容易犯一个错误??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这在选购二手房时是一定要避免的。如遇到价格便宜、喜欢的复式结构,却忘记了测量一下上下两层的层高;看中小区的良好景观却忘记了超高物业费给自己带来的压力作为购房者应该时刻保持冷静,只根据片面的喜好买房是要不得的。 4 轻信虚假报价 二手房交易的最大“水分”就是价格的不透明化。所以,在买房之前就要对同区域、同档次的二手房价格有个详细的了解。这里推荐大家一个方法??在买房之前走访一下距离该房最近的大型的、信誉好的中介公司,通常就可以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切勿轻信小中介、网络上的虚假报价,使自己承受不应该有的损失。
须确认房主身份 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最重要的是检查签约主体真实性,主要是买家核实卖家(即房主)的身份,要看房屋产权证和买家身份是否一致,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而且无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这样做能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 写明责任和权利 虽然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履行义务,但因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从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合同时要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 解决房屋附属问题 房子交接前是否将各种费用结算清楚,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这是买方应关注的附属问题之一。和美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置业顾问周晶说,这也属于房屋交付中重要的一项,在买卖双方交接时,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明确时间,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 付款须明确细节 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在不同时间段打给卖家,而尾款的支付时间由房产过户的日期决定。
对于冬季购房更能检验房屋质量问题一说,舒先生也坦言,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从采光、保暖性、配套绿化而言,冬季购房却是能直观验证,而除此之外,房屋的给排水问题也是尤为值得关注的。而这一点就需要在雨季来临,排水量最大的夏季才能得以验证。
第一步:看房选房 选择二手房最头疼的就是找房源,其实也有多种渠道,名列前茅,到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寻找个人房源信息。第2,通过亲戚朋友或熟人同事介绍个人房源信息。 第二步:产权审查 第一, 检验二手房所有权,审查该房的“两证”(房产证、市局的房子有土地证)及相关文件(原购房协议、原购房发票等); 第二, 房子的产权是否与他人共同拥有; 第三, 交易前查看房屋有无其人债权债务纠纷或行政机关等查封; 第四, 审查房屋有无抵押等情况; 第五, 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是否为→(央产) 第六, 是否出租,承租人是否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步:签订合同 签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在购买合同或协议中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及业主对客户的承诺等,明确违约责任。如到期未交房、单方悔约及其他违约情况的具体处理应注明,避免在交款时(过户、付款)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