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我也相信国内房价未来还要涨,因为GDP在增长嘛。在未来十到二十年里,GDP如何还保持目前的8%的增速,那过9年GDP总量将翻番,到第19年时GDP将再次翻番。与之相对应,房价水平肯定是要往上走的,2020年的房价是现在2倍高,一点都不奇怪。 但是,这不能成为此番房地产泡沫不能回调的理由。因为至少从统计数字上看,过去5年的GDP都保持在7、8%,为什么股市还会从2000多点跌去一半呢?答曰:制度缺失、结构失衡、炒作过度、透支概念……而这些问题在过去几年的房地产市场上同样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也就是说,即使远期价格水平还会上升,但眼前的这道坎却是越来越难跨了。打个比方说,远处的珠穆朗玛之巅固然令人向往,但在你攀上去之前,却要面对高低起伏的沟沟坎坎、深壑陷阱,很多人可能还没等熬到半山腰就“牺牲”了。所以这种拿天边彩虹的美景来忽悠眼前人的,多半是引你下套呢。虽然我们坚信只要中国股市存在,股值在未来是有机会达到1万点的,但这并不妨碍眼下股市上的哀鸿遍野。 楼市的道理也是相通的。不要看到现在市场气氛如此高涨,那是因为楼市价格目前还在涨,在赚钱效应的鼓舞下,无论是炒家还是自住客,大家的信心都无比坚挺,没有人会相信楼价会跌。但这种赚钱效应是必须依赖于5%以上的房价增长的,一旦这种增长不能持续,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大家心里都会发毛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想要通过宏观调控让楼市维持在持平、小幅增长的水平上,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涨幅大了,无房阶层不答应,涨幅小了,投资阶层不高兴。政府就如同在走钢丝,稍有不慎就会出问题。 这能怪谁呢?只能怪中央政府在03年看到楼市过热的苗头,却不赶快采取有力措施,延误了最佳的调控时机。就如同汇率调控的最佳时机也延误了一样。而地方政府更是要轧干楼市的每一滴油水。再加上在技术创新乏力、经济缺乏增长点、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社会资金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就不可避免了。 这时候无房空军为什么最佳的策略就是观望呢?因为你已经错过了房价收入比尚在良性区间的阶段,现在入市无疑是接炒家的盘不说,更大的问题在于酿就了自己未来几十年的财务风险。房价收入比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数字,它是衡量一个家庭财务平衡状况的一个标尺,如果这个比例太离谱,就意味着你在透支未来。当然要是只要住在自己的大房子里,宁可天天吃咸菜也愿意,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理性空军看空时下楼市,除了价格因素,还有楼盘本身结构扭曲的问题。户型完全不适用、地段过于偏远、配套在近期难以改善、房屋质量存在隐患,等等,每一样都够你受的。难道只有等这些问题都落在你头上了,你才会注意它吗?难道前面已买房人的教训还不够令人警醒吗? 理性空军现在不买房,并不等于永远不买房。就象我至今不投资股市,不代表未来股市的根子正了后,我仍然不投资,不代表未来可以投资海外市场了,我也仍然选择把钱存在四大国有银行里拿低利息。着什么急呀,2006年底金融就放开了,我们有充足的信心在未来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投资渠道。改革开放的好处是什么?你垄断的行业不是不思进取吗?到时候会有人逼着你进取的,在其他竞争领域我们不是已经享受到这个好处了吗?除非改革开放到此为止,从此再闭关锁国! 从财务安排上,空军租房住、或是翻新一下家里的老房子住,短期看也没什么不好。未来竞争这么激烈,把自己搞得那么娇气有什么好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社会的年轻人一天到头都想着怎么赶快享受,这人就没什么大出息,这社会的前途就更可悲。国家舆论近些年在倡导良性社会风气方面也没起什么好作用,这也是为什么韩国、新加坡看轻中国的重要原因。 而且空军还要感谢多军,他们有实力、扛风险能力比你强,把需求弄得旺旺的,开发商、银行投资建房的劲头也足。多盖些房子总不不盖好啊,空军租房还多些选择呢。 你想想,一套房子多军买下来,押上首付,还有可能借了钱,每月供上几千块钱,物业费啥的都张罗着,房子也都装修好了,连家具家电都是新的,就等着你来住了。你一个月也就付个几千块钱,就舒舒服服地住着了。房子出了质量问题你不用担心,要换物业公司你不用操心,你要换了工作搬了家,业主还得接着张罗下家,你只要招呼一声搬家公司就行了,你不是很轻省吗? 当然你会抱怨房子不能按你的意思装修,那你租的时候尽量找一家满足你品位装修的房子啊?再说现在的潮流都是轻装修、重装饰,谁还把自己的五斗橱都装修到墙上去啊?房东的装修品位靠不住,就只租那种四面落白的,全套家具自己配,大不了墙上贴点墙纸,房间里多些装饰品。房子嘛,就是客厅里的沙发加家庭影院、卧室里的双人床、再加厨房里的组合厨具和卫生间里的澡盆,别的再装修出个花来,过几年你还不看烦了? 迎着不断高企的房价,多军们省吃俭用供下房子,自己不住把崭新的房子让给你,租价还越来越称心如意,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当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多军就是这个房价疯狂的时代最可爱的人。空军们要是还不满意,一定不肯租多军们手里越来越多的房子,还要有别的想法,简直是有点不厚道了,哈哈
大约1000-1200元左右。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已使用了26年了,折旧一下就行了
一般来说,一旦收楼就意味着物业服务正式开始,所以物业费和取暖费是要付的,不能因为个人原因而拒付。 因为物业服务不是给你个人提供的,是给所有物业公共区域提供的,包括公共区域用电、用水、用暖等能源费,以及公共区域卫生保洁费、绿化费、保安费、办公管理费等等;物业并不能因为个别人的原因而停止服务,也无法停止对个人的物业服务,因为公共区域是不能划分给个人的。所以,只要你是物业的业主,就应该遵守物业管理协议,除非出现物业管理协议中规定的物业公司违约的情况;除此以外,如果不交物业费,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且还侵占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当然,一下付一年的物业费有些不合适,物业费由月付、季度付、半年付,年付的不多,这点你可以和开发商谈谈。
你的问题要分开来看。 1、你将女友的名字加上去的方式及法律后果。 将女友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有两种方式,一为赠与,即将房产的一半或按照其他比例赠与女友,二为买卖,即将房产的一部分卖给女友,从而使女友成为该房产的共有人。因此,这并不是简章的加名字,而是你们双方之间建立一种买卖或赠与的法律关系。将来离婚,除非当初建立的这种买卖或赠与关系被确认无效,否则,你是无法以全额出资人的身份要回房产的。 2、你女友之所以要求加上名字,其实也正是想将来离婚时也得到些财产,避免自己人财两空。你们两人都希望自己的利益能够最大化,但毕竟就这件事你们两人的利益是冲突的,不可能同时实现。想想你们结婚的原因,以及自己所能忍受多大的权益损失,再做决定吧。 3、
我也有类似的黑厅,我的办法是吊灯全部换成暖色节能灯,10头全开才110W,已经非常非常亮了
楼主急于买房吗? 我认为目前已不是买房的最佳时期。不知你要通扬运河以南的还是以北的,我感觉河南如城老城区没有什么合适的新房了,除非炒房者手中有,河北正在开发,海阳大桥北侧、普济的商品房还没开始出售,不过也快了,你如果想要,近期内要关注。如果从如城的发展趋势看,我建议你延着海阳路向南买,不过不应仅限于城区,因为如城的规划20年内建城区是100多平方公里,向南是发展方向。
你好! 你这个想法很好啊,现在家庭装修这样做的太多了。餐厅铺地砖(玻化石)、客厅用木地板在施工上没有任何难度;而且现在一般有意将木地板地面标高抬高15mm左右、做地台,这样使餐厅客厅与走道间形成区域划分,是富于变化的装修手法。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你好! 我建议客厅采用冷色的淡兰色或淡灰色来处理,这是风格问题,当然也可采用浅暖的淡黄色。 1.如果墙面是淡兰色或淡灰色,地板采用乳白色或淡灰色,那客厅贯彻的是冷色的做法,那么沙发可以是灰色或白色,在一片洁净中电视墙就必须是暖色了,此时橙黄色是不错的选择。 2.如果墙面是淡黄色,那么电视墙中间可以是浅紫色(比较浪漫)、白色(比较纯洁)、而两侧可以选择淡的湖绿色。这是比较中性的做法,沙发可以是米黄色;而地面选用乳白色或柚木色都可以。 3.在墙面是淡兰色或淡灰色背景下,地面如果选用暖色也是可以的,譬如地面采用柚木色或红樱桃色,沙发依然可以是白色或灰色,而电视墙依然可以是黄色,不过采用亚光的土黄比较好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到中和租,坐车一块钱就到了,不超过十分钟,很方便的。而且套一的房子好难找了。
1、不是的; 2、现在国家实行的是货币拆迁,按标准评估你的旧房,给你进行拆迁补偿,然后你拿给你补偿的钱再去买新房; 3、新房价格肯定会高于旧房价格的; 4、如果有些地方实行的是实物拆迁的话会按一比一给你新房的,但现在这样的地方可能找不到了。
如都是产权房就都可以卖,单位无权阻止,你可直接上市,当要有第二住所证明才行,拆迁后分的房子马上过房给别人是要缴纳高额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你想好了要这时候出手吗?5年后出手是可以免税的。如要转让是要填表的,共有人一栏按实填就可以了。
买房子 不用考虑这么 多 , 地段 ,配套 ,交通,三个方面考虑就行了 地段较认可 ,配套齐全,交通便利 就好了 如果临街 看对晚上睡眠 有无影响
这个没有具体的比例,因为根据不同的户型、公摊、墙体的材料、厚度、南方还是北方、等诸多因素,不可能有固定的比例,必须按照实际的图纸或者实地测量才可以得出使用面积。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了吗?如果约定了,按违约条款主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房屋差价主张损失赔偿。
律师解答:<br/> 您的问题是比较典型的房屋租赁纠纷。比较麻烦,最简单的方法是相互退让一步,再进行协商。这样是最好的途径。如果非要较真,可以严格按照合同来处理,押金可以不退,但是对方可能提出房屋的问题,而且对方可能会提出鉴定甲醛的问题。您可以让房客适当赔偿您的损失,您适当退给他一部分押金,就此了事,这是最佳解决途径。<br/> 以上是我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如有不明欢迎追问,希望帮到您,希望采纳答案!<br/>严格来说,新装修的房子都是存在甲醛超标的问题,只要您不是故意购买劣质材料,而且房客也知道是新装的房子的话,您是没有责任的。可以再跟他分析一下道理,或者再少退它一点押金,就此了结吧<br/>不客气,希望帮到您,希望采纳答案,山东济南林庆宾律师为您解答!<br/>您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房产证,装修合同、身份证、购买材料的发票或者收据,材料的合格证等等,只要对于您有利的所有证据都可以提交。但是提交复印件,开庭时再提交原件啊。<br/> 我这么耐心的回答您,您可以给我加分呐哈哈
公摊面积保修费在物业费里,装修押金不该收,因为交了装修垃圾费
租,跟人觉得适合租用,因为买卖的话就是自住,别人的装修总有不适合自己的地方,所以租住应该是更好
我在西站租的2室1厅1厨1卫,600/月 <br/>5楼上的楼中楼
分期付款和银行按揭不是一个意思:分期付款是指开发商同意你分几笔把房款付清,和银行没有关系;银行按揭是指向银行申请贷款。关于分期付款的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售楼人员,不同楼盘可能会有不同政策。
建商一般都有后台,他不会赔你的,这种质量差的房子使用年限大大缩短,根本不值你买的那个价。
房屋一旦交付业主,就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因你是否入住。因为物业管理包括小区内设施的维护,绿化的管理等,这些都应当由业主来承担费用的。没有入住是否应少交,交多少,由物业公司规定或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收取。
业主是指从开发商那买下这商铺的人,如果那业主有房产证的话 你应该找业主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房产证上如果写的是婆婆的名字,说明婆婆对这套房产享有所有权,因此她有权不让你们居住,收回房子。
1、你写的这个在法律上就是爷爷奶奶的遗嘱,所以你的抬头就写遗嘱就可以。<br/><br/>2、有效的遗嘱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从你表述的看,你可以选择两种方式:<br/> (1)自书遗嘱<br/> 就是你爷爷奶奶亲自书写并签字,注明日期。这样的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br/> (2)代书遗嘱<br/> 就是你代爷爷奶奶书写,但这种遗嘱法律要求较严格,必须爷爷奶奶亲笔签字,如果不会写字,画押。同时必须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现场作见证,最好是非亲属。并且代书人,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字。这样才有效。<br/><br/>3、关于公证。<br/> 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都可以作公证,公证的意义在于当有多份合法有效遗嘱时,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遗嘱。所以能确定爷爷奶奶没有也不会再立其他遗嘱的话,没有太大的必要公证。<br/> 如果公证的话,县级以上城市都有“公证处”,这是国家的事业单位,不是公司,但也要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br/><br/>补:<br/>遗嘱当然是被继续人活着的时候写的了,应该转变观念,没什么不好的。<br/>不过遗嘱是否有效不在于抬头是否写“遗嘱”两字。要不你换成“财产处分书”?
甲方已经把房子卖给你了,托收了就是你的责任了,再加上你已经居住了两年了,买房的时候你只有你自己注意或则及时的反应情况给甲方,所以只有你自己承担责任了,不过你可以私下与甲方交流、沟通,看能不能双方共同承担费用。<br/>当时你就该反应情况,现在时隔那么久,他一口咬定是你在这两年内坏的,也没有办法,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两年前就已经坏了<br/>有证据就可以啦,本来就是他卖房钱应该搞好的责任。
下?好奇怪喔。一般我地个度如果新房安左床,即系床个度的床单被席个的已经换过晒(一般稳的有福气噶老人去换的),就五比其他人入去噶喇,除左老公之外,直到结婚个日其他人先可以入去……我地一般都系结婚前一日先安床,铺过晒新噶床单被褥的。屋企有长辈噶,一般都五会比新房其他人训喇。如果你地未安床,米买过的新噶被褥罗,床就无谓喇,自己个妹嗟,又无系上面做过的咩……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光索赔可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噪声和粉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健康,所以从长期看宜退房并赔偿损失。没有通过环评的住宅肯定很多地方不符合国家标准,原则上不应建造,也不应销售,现按相应的规定是可以退房的。
如果楼上已经办理交房手续了,就找业主,这个就是他的责任,属于管理不当,如果没交房呢,就找物业和开发商,是他们管理不当!直接法院起诉,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