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的太多了<br/>日租房都是黑店,管那么多干什么<br/>随便贴点广告,具体再谈被
是的,中介一般都是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的,你可能遇到比较坑的中介了。所以找房子还是自己找比较好,可以再网上看看,现在很多房屋交易平台的。雷鸟网
一般户外墙体物业管理是不允许开凿的,你事先一定要上报你的方案,同意再动手为好。套内打墙就不会有问题。
一切为了孩子,现代人的理念,学区房主要是为了好照顾小孩,而且附近的业主可以申请这个学校的学位。<br/> 不是绝对的,看学校好不好。好的学校别的地方是申请不到的。
作为一名房产经纪人,我告诉你:<br/>1、现在社会中,很多人换房比换车还要勤快。这时候商品房起了很大的作用,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买卖。<br/>2、其价格是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br/>3、也是国家绝对承认的商住房。<br/>知道的就这么多啦。
泰安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的配租结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首先呢,你的担惊受怕是不必的,因为房东比你更怕会出问题!! <br/>房东的房产证要看的(虽然只是一个过程,但是也要看)。 <br/>还有他会自己准备合同的,如果他不准备合同你可以质问他,同样不要签(房东出租房子不带合同就是他有病,要不用心不良,要不就是老年痴呆)。 <br/>签合同细节需要吗??
因为租房给你的房东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所以你们签的出租合同是有暇眦的.张小姐有权利主张她的异议.如果合同是因为房东方面的原因而不能执行,属于对方违约,你可以依合同的违约条款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中未对押金事宜返还作出规定,在以后发生纠纷时押金如何返还问题也是法律实践当中一向非常重要的问题,建议你完善。<br/>2、“一次性交一年房钱”这句话建议改为:对于房屋租赁所需房租,需一次性缴清。若因甲乙双方原因或者其他原因而致房屋无法继续租赁的,应退还已交缴纳的租赁。<br/>3、本合同中第四条为霸王条款,建议更改为:一经发现,甲方应当告知乙方,若乙方仍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你还是找中介吧,别人哪知道什么适合你啊,再说人家有房源信息干嘛告诉你啊!<br/>实在不行,你可以先在学校附近联系一下出租日租房的,然后从他们那搞点消息!
大北庄50-60平的住宅30万拿不到吧,理论上买房肯定不合算,不谈理财,就是钱存银行目前5年期的利率是4.75,10万每年4750,现在每套房基本不少于50万,年利息24000。租肯定比买合算,到了我们下一代,房子会多的不得了,相对来说再像以前20年升值的可能性可以说等于0。当然这是理论,中国人的特点就是喜欢置业,虽然买房是亏本的事都拼命买几套放手里,包括我自己,没办法,随大流,你不买家里都闹得慌。
我觉得应该不是很安全,白天车多人多太吵晚上也会有小混混什么的在附近泡网吧,我感觉那里人太杂了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