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地段 新房:近年市区新建楼盘不多,多建在近郊及远离市区的地方。 二手房:市区、热点地区随处可见二手房的身影。 (同样地理位置的房子,二手房自然占有较大优势。) 2、看交通 新房:相对二手房交通不是很方便,公交线路不多,有的楼盘道路不畅。 二手房:城市核心区有密织的交通网络,交通环境自然优越。 (从交通环境方面看,二手房与新楼盘所占优势各不同,不分上下。) 3、看外观 新房:外观新颖、现代感强,颇具视觉冲击力。 二手房:建筑外观较为传统、单一,九十年代建筑风格为主。风吹日晒久了不免有发黄、裂缝之处。 (从楼体外观,室内布局来看,新楼盘所占优势比重较大。) 4、看户型 新房:大开间居室、敞开式厨房、宽大的客厅等较为符合现代人的居住理念。 二手房:房间不够敞亮、客厅面积过于窄小甚至有的老房子没有客厅等。 (从户型空间和面积使用来看,新房较占上风。) 5、看价格 新房:新楼盘普遍户型面积较大,单价比同地段二手房高,如此算下来总价自然不菲。 二手房:户型面积虽小但是其总价却相对较低,这也是吸引购买的重要因素。 (从户型面积总价来看,二手房较占上风。) 6、看物管 新房:大都主打服务牌,物业配套设施相对较成熟,如绿化、保安、车位、电梯等物管较为完善。 二手房:大多由于其建成年代较早,因此并不具备完善、成熟的物业服务。 (从物业服务方面来说,新楼盘较二手房略胜一筹。) 7、看区位 新房:大多新建楼盘地段偏远决定了它市政配套、商业设施、氛围等不够成熟,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手房:二手房凭借其占据城市中心区的有利地势,整体商业氛围、购物环境、生活气息等十分浓郁。 (从整体商业氛围来看,二手房优势更为明显些。) 8、看升值空间 新房:升值潜力较为可观。 二手房:尽占天时、地利,升值潜力将进一步提升。 (新楼盘、二手房优势各不同,其未来发展前景各具优势。) 9、看风险 新房:存在期房风险,现实与承诺不相符,如出现面积缩水、延期交房、绿地减少等问题。 二手房:现房现卖,房屋品质好坏一目了然,降低了购房者许多购房风险。 (从购买房屋风险因素考虑,二手房优势更为突出。) 10、看交易 新房:由开发商一手办理完毕。 二手房:交易手续、流程复杂,不易被购房者所掌握。 (从房产交易方面来说,新楼盘较二手房略胜一筹。)
具体到实际操作来讲,房屋评估费可以依据房产中介提供给你的费率来计算。当然这前提是你不在乎这一小部分钱。从现在来说,银行为争取客户,占有市场份额,与很多评估公司签具了协议,费率降了很多。实际操作空间比较大,这里最主要的是与评估公司争利,费率方面可探讨性较大。 一般来讲,小伙伴们购入低于100万的房产,评估费在1000元以下基本都可以搞定了。
①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核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核实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问题。 ②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③买方找评估公司做评估,一般来说要5至7个工作日。 ④买方办理相关的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⑤按揭办理下来后,买方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⑥买方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并且拿受理单。 ⑦买方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⑧买方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⑨买方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一、结清水表账单 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 只需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 建议交房前询问卖方是否已付清水费,交房当日上家最好携带近期的水费账单,并拨打相关机构查询该房产以往的水费欠缴情况。 二、告知电表状况 在交房时建议买房者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 在实际操作中,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基本为业主本人或者开发商名字。 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 三、办理煤气过户 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施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 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四、有线电视过户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果上家拖欠费用,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 因此在交房时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交交房当年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 买方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有线电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五、结清电话、宽带费用 如果买方无需沿用卖方的电话号码,则上家可以去电信公司注销或者迁移该号码,然后下家另外自行安装电话。 如果买方需要沿用卖方的电话号码,则买卖双方一起到电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话费账单。 至于宽带费用以交房当日为准并以上月账单结算。 六、结算维修资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资金账户中余额是不予退还的。因此卖方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计算交割单》绿色联可向买方按实计算或赠送给下家。同时,维修资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买方。 七、物业更名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 建议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物业管理费,同时买方办理物业过户手续。
1、首先征得房产开发商的同意便可申请退房,随后要去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退房资料,然后到网上公示退房,注销预告登记即可。 2、如果已经办理好按揭的话,首先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执行合同的话你要是想要退房,双方达成一致办理退房手续就可以了;需要先还清房贷才可以去房管局取消你的房屋信息,才能达到完全退房的目的。你不还清银行贷款如何从房管局信息上取消你的房屋。
1、核实交易双方的身份 买卖双方大多在房产交易之前都是互不相识的,所以最好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的身份,以免上当受骗。如果想要交易过程更加安全稳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委托专业律师验证对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交易行为进行制约。 2、确定房屋的交接方式和时间 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是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以及时间的明确都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所以,在进行交易之前,一定要注意确定房屋的交接方式和时间,确定房屋没有拖欠物业费等情况。 3、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 二手房的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卖方,而尾款的支付时间取决于房产过户的日期,最好不要在过户之前就付清房款,以免产生纠纷。 4、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时间 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降低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因此,合同中最好加入“违约方应在实际交房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等类似条款,以此确保交易双方更好地履行合同。
具体到实际操作来讲,房屋评估费可以依据房产中介提供给你的费率来计算。当然这前提是你不在乎这一小部分钱。从现在来说,银行为争取客户,占有市场份额,与很多评估公司签具了协议,费率降了很多。实际操作空间比较大,这里最主要的是与评估公司争利,费率方面可探讨性较大。
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要知道,二手房贷款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二手房不能满足银行申请贷款的条件的话,那么二手房贷款就岌岌可危。银行判决二手房贷款的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标准一:看是否有过贷款的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就被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经用房子第一过的,现在再次申请贷款,那就被视为第二套房。 标准二: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你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其中家庭里有任何一个人用房产申请过贷款的,那也会被视为第二套房。 标准三:包括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的。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现在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若是以前申请过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的,这种申请购买住房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申请。 标准四: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对于购置过的房产,不管是不是结清贷款的,想再次申请购房贷款,都将被视为第二套房。 贷款通过了,接下来就是贷款首付的问题了,那么,贷款首付应该怎样计算呢?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款的计算方法 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首付款) 贷款额=二手房评估价*8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80%) 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 若是二手房首套购房,则二手房按揭贷款首付至少30%,可贷款70%;若是二套购房,二手房按揭贷款首付不低于70%;利率为6.55%。 以上计算方法仅供参考,考虑房贷政策的变动情况,借款人在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前,可以提前先详细咨询了解,确认后再着手申请贷款。
1、收取贷款银行所需的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 2、协助贷款人(买方)签订银行贷款文本、交银行初审; 3、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 4、买方领取新产权证后将产权证原件、买卖契约原件、契税单原件、老土地证原件交给担保公司; 5、买方新产权证出件以后,担保公司将贷款文本及买方房产资料送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审批; 6、银行审批完毕后,凭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客户发放贷款; 7、贷款到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账户后,通知买卖双方到场签字、卖方领取房款; 8、房屋置业担保公司代买方办理土地证和房屋抵押手续。将房产证、土地证交买方,将房屋他项权证交银行。
购房者在选定房源之前先交纳诚意金,在缴纳“诚意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诚意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诚意金交纳多少由开发商自行订立。 首付款 付款是房屋购买时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交纳的费用,那么首付款大约是多少呢,根据国家限定的居民首次购房最低付款比例为30%。而二套房比例贷款收付比例不得低于60%。 贷款相关费用 贷款需要交纳评估费用、印花税、银行开户费,在选择好贷款的方式后,购房者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贷款手续,在办理贷款手续同时,还需要交纳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律师费和公证费不是必须发生的费用,但由于办理上述手续时,程序比较复杂,所以大多数买方都委托开发商、律师所或其他中介机构统一办理。如果不需要委托代理办理或者公证,就不需要交纳这两项费用。 物业方面的费用 房子交房时需要交纳物业费用,其中包括物业的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装修抵押款、停车费以及水费、电费,供暖费等。具体的收费标准根据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资质所定。 合同登记和产权登记费用 最后,该办理房屋产权证了,购房者在这个阶段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规定3%税率征收契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按照总房价的2%交纳;等到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管理。房屋产权登记费,按照每套房屋80元的价格交纳;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每件4元,印花贴税每件5元。这些就是您在购买一套商品房时需要交纳的费用,但是,买不同的房需要交纳的费用是不同的,因人而异。
看房:所购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共同拥有,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所购房屋的实际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一致,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算在内;房屋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系同一个人,如果不是,还须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等。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如是顶层住房,还应考察其隔热、防水、防雨等功能是否齐全完好。 定价:二手房交易最关键的环节就是确定房屋价格,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定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价格高了难以找到合适的买主,低了又会使自己遭受损失。如果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房产中介公司,其专业人士会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方法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目前较为常见的是采取市场比较法,评估人员凭借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整个市场行情,并根据每套房屋不同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微调,这样得出的评估价在实际交易中具有指导作用。 合同:首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业主对买方的承诺,这样有利于避免纠纷的产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据可查;其次,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先小人、后君子”,详细规定违约责任及相关的违约处理方法。如逾期交房、悔约等情况的处理,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最后,明确物业交割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明交房时间及交房状况,明确房屋交验时间是过户后还是过户前,房屋交验后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等。 过户: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是买卖过程中最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一步。由于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政策法规,且手续比较繁琐,而普通老百姓一般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还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购房者委托专业房产中介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省时、省力、省心。 付款:二手房交易不像其他商品交易那样可以“银货两讫”,如何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性成了最大的问题。目前可行的方法,一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在办理过户当天或物业交验后,再把剩余的房款支付给业主(已付定金转为房款);二是通过第三方介入,对买卖进程及房款进行全程监控,或是通过公证处的房款提存公证,或是委托资信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提供担保,这样也能达到安全、省心的目的。 交验: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即可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验房的内容主要包括: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家具等是否已搬空;钥匙是否已交付;水、电、煤、电话费、有钱电视费等是否已经结清等。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1.选择物业: 购房者选择房产项目和具体房号,支付订金,签定预购协仪,开发商收到预定单后,保留此房。 2.签订合同: 开发商收到定金后,在2?3天内向买家的律师提供购房合同。买卖双方律师审查合同,无误后签字,合同成立。 3.支付首付: 合同成立后,买家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房款的10%。等房屋成交时,买家再支付余款; 4.贷款申请: 如申请房屋贷款,准备相关贷款材料,由家和置业贷款经纪人协助。一般海外人士的贷款额度在60%-80%。 5.过户完成: 在合同规定的成交日,银行将放贷,同时买家支付余款,双方律师互持合同,进行房屋交割程序。完成过户。
1、房屋是否已取得所有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房屋产权人的所有权凭证,因此,购买二手房的首要条件就是看有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以,买方在购买二手房时,应首先审查卖方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也是如此,应该在准备售房的同时就准备好《房屋所有权证》给买家,这样才能使得交易更顺利。 2、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 房屋如果有共有人,那么在出售的时候就应该有其同意出售的声明,否则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所以,买家在购买存在其它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审查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比如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出面出售的话,买家就要应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出售。买家也是如此,提前准备好共有人的声明,避免无法成功交易,甚至陷入纠纷。 3、房屋的承租方是否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有关规定表示,“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依据上述规定,买家在购买二手房时,应核实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果存在,应核实出售人的出售行为是否已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认可,否则,承租人一旦起诉,该房屋买卖合同则会被视为无效。卖家则应该在出售房屋前就先获得承租人的允许,并取得其放弃优先购买的声明才可以。 4、房屋是否未设立抵押权? 如果出售的房屋已经被抵押,那么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不能抵押。所以,买家在购买房屋时应该审查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一般来说,如果房屋办理了抵押就应该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因此买家可以审查权属证书原件。卖家也一样,如果房屋办理了抵押,在售房时提前准备好权属证书原件为好。
1、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可能是由于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了债务的履行,也可能是因为某些不可抗的因素而造成的,比如在以特定物为目标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意外毁损,从而构成了不能履行。 2、延迟履行 延迟履行也是逾期履行,也就是说债务人其实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比如逾期交房,逾期过户等。在这里要注意,是否构成延迟履行的行为,履行期限是个重要的指标。 3、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指的是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比如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条款去履行或者是只履行了一部分的约定,不完全履行的行为应该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标准。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一般为明示,也可以是默示。比如,售房者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售卖给第三人,这就可以视为拒绝履行。还有就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也叫作拒绝履行。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购买二手房的交易流程比起新房来说,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清楚地明白其步骤,不然很容易在问题发生时手足无措,而且了解了步骤之后,也可以让购房变得游刃有余。今天,小编就教教大家购房应该做好的四个步骤。 一、查看房屋情况 购买二手房,首先要看你所要买的房子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房屋所有权证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建筑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标注的面积一致;其三要看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出售的合同;最后要了解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属已年满十八周岁的有法定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房屋有无其他债权或债务纠纷。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通风、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情况。 二、沟通房屋价格 买菜需要讨价还价,买房也一样,不然总不能售房者或者中介是多少就是多少吧,所以交易双方需要沟通确定房屋价格,在沟通房价的时候,购房者要在坚持自己的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房价走势,提出合理的房屋价格,并与对方讨论。除了房子的价格,还别忘了沟通房屋的付款方式、装修交工标准、入住时间、物业管理费用等涉及的内容。 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首先你应该带着签订合同所需的身份证等资料,在约定的时间与售房者进行面签,一旦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也就意味着开始受到法律的制约。因此,签订合同之前,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熟知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详细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的处理方法,并且认真履行合约。 四、办理贷款及支付房款 购房者应依据自身的财力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贷款等不同的付款方式之一进行付款,如果你的购房资金宽裕,那就选择一次性付款,通常还能享受最优惠的价格。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房款,但却有一定的支付潜力,可选择分期付款。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不适合你,你还可以选择银行贷款,但必须保证自己具有稳定的收入且能按时还款。
一、房屋质量一目了然。 二手房都是经过了好几年的使用期,房子潜在的问题都已经暴露出来,很容易看出来,如:漏水,地面塌陷什么的。也可以通过探访卖家的街坊邻居,了解房子质量状况。另外,八九十年代的房子虽然户型设计不太好,但质量通常还不错。 二、房子周边的配套设施健全,衣食住行很方便。 二手房通常都有很健全的配套设施,如:菜市场,医院,学校,公交车什么的,日常生活很方便。 三、房子几乎没有污染源。 新房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污染超标,如:甲醛,苯什么的,二手房经过几年的使用,有害物质基本挥发的差不多了,健康有保障。 四、交易简单,不容易出纠纷。 买房前到房产部门检验卖家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证书,不会上当受骗。 五、二手房的价格便宜。 碰到哪些急需用钱的卖家,你可以压压价,非常划算。 六、你可以选择一个拆迁风险小的地段。 买房子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拆迁,除了少数大城市,被拆迁的通常都是弊大于利,得不偿失。所以,买房子之前,就要把拆迁的风险考虑进去。至于哪些地段拆迁的风险大,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最近,我这里在修路,一个新建的三层楼被拆了,房主从来都没住过的,好可惜。 七、用于投资的回报率二手房比新房好。 八、二手房的价格较新房更趋于多元化。 九、二手房都是现楼,不会出现“烂尾”现象。 十、你可以选择和什么样的人做邻居。 买新房时,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邻居会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买二手房时,你却可以先考察考察周边都住些什么人,有利于给孩子选择一个健康的环境。
1、买方咨询:即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 整体现状以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不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他证件; 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你最好以卖房子的人是表现代理为由,要求办理过户!如果泥选择报警解决问题,那么你可能拿不到房子和你的钱!
查封是有效的。如果要撤销查封,只能你先替把房子卖给你的人把这笔债务还清了,解除查封以后,你的房子就可以过户了。要不然对方有明显违约行为,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是否可以不返还定金首先看经济犯罪是否与买卖房屋有关,如无关系依购房合同约定可不返还的不予返还定金,还可主张相关赔偿责任。
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来临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丙公司遂诉至法院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2、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3、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 4、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5、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可以聘用律师或做面积实测公证,如果公证成功,可以要求对方退换部分房款,如果对方不服调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br/>码子不易,望采纳。
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合法签约人,无条件签约人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签合同,若监护人不追认,则无效。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署合同需监护人代为签署。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非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委托公证或伪造委托公证,擅自替他人签合同,合同无效。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需委托人本人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受托人携带公证书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法律规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且属于全部无效合同,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3、买卖小产权房、违章建筑等违规房产,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的大前提,就是房产符合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以集体所有土地上违规建造的小产权房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4、恶意串通转移房产,损害第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转移房产,需共有权人同意,且不能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5、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合同无效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常见的“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条件的场景,就是采取隐瞒、欺骗、胁迫行为签订合同,而这样的合同一般会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而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这个问题很简单,当然是交给开发商了!很多开发商都会有一个账户,只要你把钱打进账户里就行,并没有很多程序。一般来说,公共维修资金是业主的,理应由业主自己决定,但现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 2、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但实际上,各地发展很不均衡,北上广地区做得好一些,其它地区则很难做到由业委会管理。 3、由于业委会是一个松散型的、完全自发的组织,组织结构不稳定,能够坚持长久并良好运行的业委会目前不多,所以把这么一大笔钱交给一个极不稳定的机构来管理确实令人担心。
1、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还给买方,还要依法赔偿买方的损失。 2、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十分错综复杂,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为定金的两倍,但也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数额是多少,如果约定数额很大,那卖方届时就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3、也有多种情况的发生,比如卖方因转让房屋处于查封状态而致使买方无法过户,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要件,因此无论是否因卖方过错导致房产被查封,卖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4、对于乙方也就是卖房者来说违约给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规定应交付房屋之日至实际交付日这段期间实际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还应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1、违约金指的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时候,应该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上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可以分为法定的违约金和约定的违约金,凡是法律上规定的违约金就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就是约定违约金。 2、赔偿损失,对于因为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的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当事人因为违约所而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房屋合同违约卖方和中介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的分析了,卖以诚信为重,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看重这一点,基本上就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要因为追求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损自身声誉的事情。
流程: 一、把客户(买方)的房款进行资金托管,资金冻结在买卖双方托管银行的账户中。 二、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凭借材料解冻函及新房产证复印件(契税票和受理通知书也可)办理资金解冻,房款被划到卖方账户。 三、如果交易不成功,资金返还买方账户。 另外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专业的流程服务,根据二手房交易环节,把托管资金分为定金、首付款、尾款等,可对资金实现全程托管。 房屋资金托管为房产交易双方提供了资金保障服务的平台,在保障房产交易顺利进行、资金交付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除此之外,金融还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各类垫资服务,包含赎楼贷、等产品,可全面解决资金需求
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所以,如果你已经与购买方签订了定金合同,但是又反悔不卖房的话,你就需要赔付双倍的定金给购买方,万一定金数额较大,双倍就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所以说,只要你与购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正规有效的,房产交易也并没有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而且购买方是具有购房资格,也具备全款支付能力或者贷款申请已经通过的,法院可能会强制你将房子过户给购买方。 3.此外,若是买卖合同中针对该情况做出了明确约定,约定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话,你还需要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后就可能是得不偿失了。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违约解除合同、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三种类型。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如果买方仅仅支付了定金,签订了定金协议,卖方拒绝进一步签订买卖合同的话,那么买方能追究卖方的责任往往就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分为立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履约定金)等。在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卖方为购房支付的定金为立约定金,在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转化为履约定金或者购房款。 但是,在房价的情况下,双倍返还定金根本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因为买方再去寻找同等条件的房产价格就完全不一样了,其高出的价格远远超于定金金额。所以,从法理角度来讲,如果定金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房屋买卖中相应的权利义务等细节问题,买方实际上还可以尝试主张房屋差价损失。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还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因此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当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不过,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拥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家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立法旨在终止合同,一方履行法定的基础上,根据合同,以避免严重损失的实现合同提供法律救济,而违约方不应适合合同终止的利益。合同终止最重要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应在以下三类中明确列举。基本违约:合同签订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合同签订后,卖方将把房子卖给第三者。故意隐瞒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 故意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出售的房屋已卖给第三者或赔偿房屋被拆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住宅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住宅使用。迟延履行: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支付购买房屋,在通知发出后的三个月内未履行;在房屋所有权登记期满后,由于卖方原因,买方未能登记房屋所有权。其他溶解情况:面积误差超过3%的绝对值;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以贷款担保的,因当事人未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商品房业务合同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的。 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当合同终止的条件得到履行时,被剥夺权利的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只要双方在协议上达成一致,即使已经通过了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 法律未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另一方所称对方的三个月。另一方不要求通知的,自撤销权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不行使的,解除终止权。可以看到,房子的买主推迟了房子的交付。卖方可以通知买方履行合同,并支付购买房屋的费用。
房屋赠与的具体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 咨询-准备资料-配图-递交资料-等待结果-交费领证 二、收件内容: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 2、房屋测绘成果图 3、原房屋权属证书 4、个人身份证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5、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采用规范性赠与合同文本。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
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 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 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 是个复杂的问题。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不在国家规划之列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2、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产权证书,不能合法设定房屋抵押权,不具有房屋产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如果遇有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属于违法,应当认定无效。如果遇有房屋产权纠纷,则缺少有效的解决纠纷的依据和法律保护。
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40年产权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风险一:学籍被占用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去,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占用上学名额,很多买房人为了孩子花高价买学区房,等买了房子才发现房东户口没迁出去,学籍也被占用了,就算能协商,如果因为这错过孩子的入学时间,得后悔死了。 风险二:易产生债务纠纷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 风险三:转卖时影响成交价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风险四:拆迁补偿影响分配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1、暂住证办理条件:不是本市常住户口人员,需要在本市暂住7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于到达暂住地后7日内办理暂住登记。 2、办理暂住证需提供的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暂住人员近期标准照片一寸一张(必须)以及《暂住人口申报办证代理卡》。
风险一:学籍被占用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去,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占用上学名额,很多买房人为了孩子花高价买学区房,等买了房子才发现房东户口没迁出去,学籍也被占用了,就算能协商,如果因为这错过孩子的入学时间,得后悔死了。 风险二:易产生债务纠纷 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 风险三:转卖时影响成交价 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风险四:拆迁补偿影响分配 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看到这里,估计该有朋友说了,既然对方不迁户口有这么多问题,买房的时候提前跟其约定好,在合同里明确一下迁出时间以及违约金比例,可是别忘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房东无赖你也拿他没辙。怎么会拿他没办法呢,去法院告他或者让派出所的人把他户口迁出来不就行了?问题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根据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法院无权受理以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买房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迁户口的违约金,但是不能强制要求对方迁户口,就算是公安机关也无权让人家迁户口,最后顶多能要回点违约金,也没解决根本问题。 所以一切还是要防患于未然,买房之前就要做好准备,除了在合同里写清楚户口迁出时间,最好亲自到辖区所在的派出所核实一下户口情况,或者委托中介机构核实房屋信息,并出具加盖中介公章的书面核实报告,以免个别中介从中期满购房人,出现问题还可以追究中介的连带责任。还有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不要急着付尾款,在确认对方已经迁出户口、没有其他问题后再给对方尾款,尾款最好数额不要太少,几万块可能对人家没有威胁力,买卖二手房坑太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房子不能获得国家发放的房子所有权证书,相关于契合国家法律、可以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书、土地运用权证的商品房。对于上述类型不合法建造由于没有经过政府征地和 土地出让手续,所以无法处理产权证和土地运用证,只能获得乡、村一级安排发放的不被国家供认的所谓产权证书,所以被称为小产权房。无产权房,没有进行土地挂号的也没有进行房子刮号。所以对于这样的房子是没有任何产权的,准确的说,产权对房子和土地而言没有巨细之分,要从有无产权上,而不是从产权巨细上面界定,小产权房就是无产权房。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吧,准备买房。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8、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9、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0、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买二手房时,户口纠纷非常常见。因为一般情况下一房不能有多个户口存在。很多买房人事先没有跟原房主约定好,房子过户后,原房主户口迁出问题,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因此,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应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公房,就谈不上遗产继承问题。如果是私房,房主的子女有权继承。子女在父母生前未尽或少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 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 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 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 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 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1、买房后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大事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