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其实真正交房你是看不到这么多文件的,只要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即说明工程经过了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其他像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都是房地产自己造的,怎么会没有?其它那些验收证书是要在验收前报到质监部门的,你根本看不到。在青岛地区,出了竣工备案证明外,还需要进行综合验收。 <br/>有了哪些文件,也未必能保证不出问题。主要还是看你自己的房子会不会出问题好了
永州乱搞的,没把老百姓放心上的,收钱是主要目的,房地产局也一样的,收了钱就不管了.
你这个问题是典型的房屋面积差异问题。<br/><br/>房屋面积误差比例=(实测量建筑面积-合同建筑面积)/合同建筑面积<br/><br/>按照计算公示,你的房屋面积误差比例为-4.76%<br/><br/>按照国家要求,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开发商退还合同房款,超过-3%的,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 <br/><br/>你的房子3%的面积误差应在2.65平方米以内,现在差了4.22平方米,明显超标了。
市住建委,请作为。达不到交房标准的坚决不能通过验收,如强行通过,非要媒体曝光或上访才行吗?
房屋的质量或安全可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考虑是重建呢还是维修呢,这就是赔偿的费用的标准。<br/>然后协商赔偿或者请律师打官司。
不合理!看看你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明确约定日期的话按照拿钥匙办理收房手续后的时间纳物业费1
是否能够退房,要由法律来说话。你目前唯一而且最简洁的方法是赶紧到法院起诉开发商,按合同办事。<br/>朋友,您的心情大家都能够理解,如果不通过法律解决,您认为还有别的渠道吗?你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是干什么用的呢?实话跟您说,类似像你这样的官司有很多,都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如果开发商和您讲究仁义道德,天地良心,他就不会坑你了,害你了。所以,为了公平公正,购房时才需要签订合同,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你明白吗?如果你和开发商说,或者心平气和,好言好语地说要退房,开发商可能给你退房吗?如果给你退了,那么你这房子他又能卖给谁呢?现实就是这样,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利益面前,人的道德,品质,良心,你说还存在吗?好了,就和你说这些了,至于怎么解决,你再听听其他网友怎么说吧。祝您早日解决房子的问题。再见!
索赔不成 <br/> <br/>就告他们吧 实在不行 找那个防地产的公司 <br/> <br/>你家漏水的话 别人家也肯定漏 一起找他们去 <br/> <br/> 让房地产商 给你换一套 或者 退还你的房代金额与房代利息 <br/> <br/> 现在的房子有很多都有质量问题 房地产商已经犯了 欺诈 和 质量问题的罪了 告他 绝对有理由
不好意思能不能问问你土地整理的内业资料怎么做啊?我头一次接土地整理的内业、不懂、能不能把你做的给我发过来一份啊、让我参考参考!我的邮箱nana2012@126.com
据了解,楼主爆料的情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有关问题的通知》,因富临东方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的时间为2011年12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采用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如果该项目的施工图备案时间在在2012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则必须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即:楼主反映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2003版的确有楼主反映的内容,但不是强制性要求。附件: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有关问题的通知》:1、2012年8月1日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执行; 2、2012年8月1日之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工程项目,鼓励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在2012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工程项目,必须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
房子验收注意已下几点:<br/>1、房屋的结构尺寸是否满足要求。特别是净空。<br/>2、房子的外窗检查,也是重点,看看是否有漏雨的地方。<br/>3、地面的施工质量。<br/>4、门安装的质量。<br/>5、电路管线是否畅通无阻。<br/>6、水管是否通,并且是否漏水。
等着吧,也许是真的没有进行消防验收,不过有一种可能:开发商和物业之间还有资金问题没有解决清楚,物业借此推脱,就是不给钥匙。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