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你买的小产权社区的规模。要是只有一两幢房,建议你还是小心一些为妙。如果有三幢以上的,你放心买好了,要真的拆除或整治,当地ZF还真不好下手;2、既然在乎这小产权房的便宜,也就说明你是刚需,不是投资了吧。小产权房可以解决居住的问题,不适合投资。买了住住而已,没问题的;3、尽量买交了房的现房,也就是交了钱后,马上给钥匙的那种,改签的各种协议都给他签好,交款的凭证之类的都留着。不要买所谓小产权房的”期房“,小产权房本来就是非法的,期房更加有风险;
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农业的户口性质的:<br/>一般来说,是需要迁户口的(农村的房子,一般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如果不是本村的农业户口,是没有受让资格的);<br/>如果当事人是城市户口的,房产在城市,则户口与房产所有权无关,不迁户口也可。
首付不可以贷款!<br/>买房流程是这样的:1、看好房子之后先交3万定金,10天之内来签合同,交齐首付,如果交不起首付,那之前的定金3万不退。房子让给他人。这10天的时间就是让你去凑钱的。<br/>2、交完首付,才进入贷款程序,到底贷款多少钱,还要和你月收入挂钩,如果收入低,要贷款30万是不可能的
房产权,一个从上世纪末就开始争论不休的话题,因为今年两会的一则提案再次被推上舆论浪尖。70年以后,房权将如何调整或变更?有偿还是无偿?<br/> 按照现有法规,购买商品后就应当拥有永久产权。消费者购买房产后,对房屋本身实际上也是拥有永久产权的,只是由于国家规定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导致房产实际产权只有70年。但如果赋予房产完整意义上的永久产权,等于授予房产所有人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无异于让其实际拥有房产下面的土地产权,而这显然就与我国土地国有的性质相背离,与现有宪法与法律规定相背离。<br/> 尽管如此,70年大限远非“洪水猛兽”。必要的关注与担心之余,还是应保持淡定心态: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问题上,政府可从来不含糊
1.首先我给楼主纠正一下,房屋的产权都是终身的,你所说的40年或者70年,那是使用年限。 <br/> 2.对于你住的这个楼盘还真是特殊啊,房子使用年限要嘛是40年,要嘛是70年,哪能根据楼层来划分呢,干房地产这么多年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 <br/> 3.不管怎么说,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如果国家不征回,你优先继续使用,不过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关于出让金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20年之后的事情都说不好,更何况是40年70年之后呢。
你好,你是以购房入户的话,现在还不行。要等到交房。第一是迁户时的房贷要求有6个月以上。第二是没有交房,物管不能给你开入住证明。没有入住证明派出所就不开门牌号证明。后面一系列的都不成。只有等
你好,能否迁入户口?是否属于学区房?你先咨询房屋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然后询问小区的居民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到房子的辖区派出所咨询,让她们告诉你政策和要求。
能,这些地方应该属于繁华地段,建议买高层。
这是必须的,不然这个社会就会乱了次序。哪个家长不想自己的的小孩子上好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学位房!不过象那种买了房子,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可以先去国土局打张证明回来一样的,
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有善意第三人购买以后,并且办理了过户,那么合同是生效的。只能找中介或者签订卖房合同的一方索赔,不能要回房产。 <br/> <br/> <br/> <br/>希望能够帮到您! <br/> <br/>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商业理财知万家" <br/> <br/>敬请关注!
如果你确实已经在镇江买房子了,那么你自己的应当是可以迁过来的,至于你父母和兄弟的,那最好你还是去问问你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科。
如果你符合条件是可以迁移户口到广州的。单单是买房子还不够条件的,要看你学历、技能、社保、年龄等条件才可以。
据我所知,房本上写2个人的名字,只能是婚姻关系。<br/>母女、妇女、朋友,都不能落2个人的名字。<br/>只有婚姻状态的2个人才能同时把名字写在房本上。
木有房产证有集体户口也可以,迁完了再转自己的就可以了。我上次花了一周的时间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只看关键的东西: <br/>记住第一条,正常的租赁合同上,对于到期的续租问题上,常规的约定是同等租赁条件下优先原乙方。 <br/>第二条:到期的话,甲方会主动联系你续租的问题。按目前甲方的说法,他已无权力和你签定新的续租合同,真正的所谓的新甲方应主动联系你。完全可以抛开目前的甲方。 <br/> *如果能看到租赁合同,查看明细是否有漏洞才能更好的应对。 <br/>可以联系我。
可以,打赢的,至少可以再打回来包含定金共计10万,因为以前我们打赢过!但是凡事设计官司肯定房产交易暂时冻结,肯定不可能再次交易!而且会牺牲一些时间,你一开始提到要着急卖房子,这样不是很划算,建议赶快注销网签,急需出售才是首要任务!<br/> 关键是看你自己的时间和影响,哪个重要先考虑哪个,毕竟在中国官司没有那么快效率!
1.可以<br/>2.证明中介有责任可以现在要违约金(要看合同)<br/>3.可以用财产担保<br/>4。没有
既然网上合同签定了,违约金是合同价格的20%.起诉吧法院会维护公理的.
合同是关键。要合计的详细点。比如,房子的总价,面积,如果面积不对,如何算法,最好是多出来的算你的不要钱,少了面积的要按价赔钱。交房的时间。这个很关键。如果按时不交,怎么赔钱法,仔细算算,别给他的什么百分比给忽悠了。最好是让他赔不起的,比如一天一万什么的。办理产证也算一样,什么时候给你办产证,有没有其他的费用。违约期最好也是有高额的赔偿顶着。然后其他的费用要写清楚,比如住房维修基金什么的。总之把所有的费用都写清楚,如果不在合同中的费用,属于开发商支付,免得出现很多意外的费用。
我认为地下室作为房产附属设施是成立的,卖房方不具备主体产权资格,可向具有主体资格的部门主张权利,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首先你们的宅基地交易行为是合法的,其次,想证明你们已经是该宅基的使用权人,必须找到相关证人,这里有:1、当时你们交易时给付钱是否给别人手,当时有没有中间人给说和的?2、你们盖房时购买房屋所需的材料证明,建房图纸、规划、施工相关证明;3、如你们有房产证那就更好,如没有,有没有相关部门对你们的罚款证明。再次,这个事,最好让他们起诉,你们没有必须进行主动诉讼,先找证明再说。如果你们能找到以上证明并能够证明你们有交易行为并在该宅基上建房,法院会支持你们的。
对方房产证到手是办理过户至你们名下的前提条件,否则合同客观不能履行。而在等待的过程中不免一些风险。你们在法律上不算是业主,对房屋不享有物权。 <br/>具体见本人网站
违约金是您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您看下合同中是否有违约金的条款。至于“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合同只有一人签字 ,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本人认为:如该房产登记在出卖人名下,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受人对于房产出卖人是否有权处分房屋,仅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该房产的出卖人有权处分该房产 。
对于你的这个二手房交易官司的问题,你支付违约金是必然的。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的赔偿。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律师。
看你们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你够买的这套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小区名称,楼层,门牌号,面积以及金额等。像这种情况很难跟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诉讼来解决。在开发商面前,购房人是弱势群体,开发商会找各种理由来打压购房者。面积缩水以及楼层的变化已经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请律师帮你维权。可以查一下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自己查不了也可以让律师帮忙查,通过这五证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开发商开发这个楼盘的详细信息,包括楼层一共是多少层。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谭秀建律师(028-89824089)为你分析:<br/>1、适用法律错误,现行有效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济合同法已经失效。<br/>2、房屋坐落具体街道、门牌号等位置不详;<br/>3、出租方出租该房屋的权利来源不清(无所有权或者转租权表述);<br/>4、合同解除条件约定和违约责任约定不清;<br/>5、房屋交付设施、设备及现状,缺少明细清单;
代理人签定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须具备公证委托书才可以。<br/> <br/>可能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到场,那么代理人可以先将收到的定金交到中介代管,签署合同,但也要一份房东手写的授权委托书。<br/> <br/>定金代管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br/>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br/>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br/>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br/>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br/>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br/>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br/>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br/>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br/>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如果不打算为难这个人的话,建议你先将房子收回(根据实际租用情况收取房租),相当于你说的第三条。<br/>2、租赁其间。租户有权优先购买。也就是说,如果你要卖铺子,必须先通知租户,如果他不要,你才能卖给其他人(他有优先购买权,必须的)<br/>3、如果实在谈不拢,就起诉他吧。。<br/>收房子,再出租,麻烦最少。<br/>希望能够帮到您!<br/>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商业理财知万家"<br/>敬请关注!
我国一般"房地合同",即权利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像你这种情况,他方没有房产证肯定无权将房产证过户了,你有房产证一般来说可以卖房,但具体怎么操作,还要到你们房管部门及土地部门去征求意见,因为很特殊,私自操作,都违法.
。。。。。。商品楼滴意思吧?我乱港滴,莫做我指望。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老大啊<br/> <br/>你就是悬赏500元大家也不能帮你解决啊<br/> <br/>咨询律师吧
这应该双方协商吧,不知道所定的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如果定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不能随意买卖,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才能购买,且需要审批并重新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你的宅基地不是合法取得,你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将来拆迁时,也不能得到拆迁补偿。但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