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保洁法 油漆过的家具沾染了灰尘,可用纱布包裹略湿的茶叶渣抹擦,或用干布沾冷茶水擦洗,便会使家具特别光洁明亮。但是用茶水擦拭家具之后,记得要用蘸有清水的微湿的抹布再将茶水擦干净。因为茶水通常会有茶渍,残留在油漆表面会影响家具原来的色泽。 ●牛奶保洁法 如果牛奶过期了不能喝,也别扔掉,可以用它来保养家具。用一块干净的抹布放到牛奶里浸一下,然后用此抹布擦桌子等木制家具,去除污垢效果很好。最后记得再用清水擦一遍,不然会有牛奶残留有奶臭。这种方法适用于多种皮质、漆面、大理石、宝利板等家具。 ●啤酒保洁法 取1400毫升左右淡色啤酒煮沸,加入14克糖和28克蜂蜡,搅拌均匀使之充分混合。当混合液冷却后,用软布蘸取后擦拭木器,等污渍擦干净后再用清水把残留物擦干净,最后用软的干抹布擦干。 ●白醋保洁法 用白醋和热水以1:1的比例相混合来轻轻擦抹家具表面污渍,如果污渍较难清除,可以让醋水稍微停留在污迹表面上,然后再用一块软布用力擦。因为醋酸能软化污垢使之脱离家具表面。这种方法适用于红木家具的保养,以及其他被油墨迹等污染后的家具清洁。 ●柠檬保洁法 如果擦亮了或上了清漆的木器,不慎被热力烫过留下烫痕,可以先用柠檬切片,或者蘸了柠檬汁的抹布擦拭,然后再用浸过热水的软布擦拭,最后再用干的软布快速将其擦干,即可恢复原来的光亮了。 ●牙膏保洁法 家具表面的白色油漆,日子一久会泛黄,不但看起来旧旧的,而且感觉也很不清爽。 你可以用抹布蘸点牙膏或牙粉轻轻敷在上面,利用牙膏的漂白作用,家具油漆的颜色就可由黄转白。但擦拭时切忌用力摩擦,因为牙膏牙粉里的摩擦剂会把油漆磨掉,会损伤家具的表面。 ●蛋清保洁法 日子久了,家里白色的皮沙发上有几处的污垢特别顽固,让人头疼。这时,你可以取适量蛋清,用棉布蘸取,反复擦拭皮沙发等皮革制品表面较脏的地方。此方法用于皮革制品的清洁特别有效,而且蛋清还有一定的抛光作用,使用之后皮革会呈现出原来的光泽。
1.银行暂时不会没收您的房子 ,银行会在一段时间后会通知您 2.如有买家要买的话 首先你要先还清贷款再过户 未还清之前是肯定不能过户的 3. 还有如果你长时间不还的话 银行会有记录 以后想贷款是很难的 如果您以后还想贷款买房或办其它的 最好现在先还上 这也是为你好
我想要看你在什么城市,一线二线城市的房价都在降,可以等等,如果小城市,还是快买吧,当然是卖掉老房子尽量少贷款
觉得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你对房子确实不满意的,按合同约定,可以申请退房和要求补偿。 至于打官司,那么就应该保留一些房子未达到标准的证据,比如逾期一个月,开发商仍然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任何一个的证明(也就是其中任何一个证书的取得时间大于“合同约定时间”+“一个月”),另外如果现在场地还是凌乱的,最好也拍照留证据。现在关于这些官司,都是比较照顾小业主的,只要有证据,应该问题不大。
根据法院的判例,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不管业主是否享受到、是否满意,都要支付费用,房子的质量问题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的,所以物业费是不可以不交的,北京市这种情况的官司都是业主败诉,歌手朱明瑛就是典型的例子。她嫌物业公司服务太差就拒缴物业费,结果被告上法庭,败诉、赔钱。
公民在其经常居住地依法进行户口登记且获准定居,即为该地的“常住人口”。该地即为该公民的“户口所在地”或定居地,是居民依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定居住地。 暂住人口是指在常住地以外的市、镇临时居住3日以上的人口。寄住人口属于暂住人口的一部分是指在常住地以外的市、镇暂住时间较长,从事工商等经济活动的人员。暂住人口不具有现住地的常住户口,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必须进行相应的户口登记,一般实行来报走销的登记制度。公民离开原住地所在的户口管辖区而在另一地定居,即是迁移人口,应履行户口迁移的管理手续。在常住地以外的市、镇停留3日以内的人,即为流动人口,一般不履行户口登记而履行旅客住宿登记。 参考资料:
问题:请问你说的没有钥匙,指的是钱款已结清,而没有拿钥匙呢,还是预付款已付,而没有结剩余的款项,而拿不到钥匙? 如果你所有款项全部付清的前提下,2年没有入住,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和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关系,2年的物管费必须结清. 如果你是首付,而剩余的款项没有结清,还没有和物管公司签订入伙手续的话,那不必交.
这要看你与中介签定的合同是怎样说的了?比方有无口头说明违约金问题,如没有说明入住必须要满两个月才可退房,不满两个月就算违约,而违约要付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那就不能收你的两个月违约金!因为你已付给了中介手续费了,他们也无理由再收取你的违约金了.反过来说,要是你们的合同里写着这点一条的话,或者口头讲过了,那你就得付这钱的,如果你觉得你很有理,那你也可以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或物价部门来处理!
您可以找寻当时的中介部门,或者仔细阅读当时签订的合同,正常来讲,您提前两个月通知他您要搬家,合同上应该有注明,可以退还押金的! 但是现在她又要赶您走,是不是您的租赁到期了,到期的话,他应该无条件退还您的押金 或者找寻法律帮助(仅供参考)
你好! 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法过户! 就是不知道你贷款银行可以不可以转按揭! 那么,到底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到底适合于哪些购房人?以及如何办理“转按揭”呢?下面就将“转按揭”的相关知识介绍如下,以飨读者。 ■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发生“转按揭”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房产转移由银行进行处置所发生的贷款主体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房产的转让发生了产权关系变化,使贷款主体也发生改变。这其中,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如何办理“转按揭”?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 ■“转按揭”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购房者在办理“转按揭”时,由于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在房管部门设定抵押,所以当发生二次转让时,首先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后,银行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银行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另外,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时,该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超过1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抵押物必须为现房,并且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此外,如果原贷款有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那么该借款 人将不能再申请加按揭贷款。另外,借款人所能获得的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额度加上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能超过原住房购置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不超过50%。 ■未取得产权证如何办理“转按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 ■办理了按揭贷款的住房能否拿到房屋产权证? 按揭贷款只是购房方式的一种,并不影响购房者所购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只是在取得产权证后,需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他项权证,在他项权证办理完毕后由贷款银行收取,该房屋产权证取得后由业主自己收取。
你好! 可以采取转按揭过户! 就是不知道你贷款银行可以不可以转按揭! 那么,到底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到底适合于哪些购房人?以及如何办理“转按揭”呢?下面就将“转按揭”的相关知识介绍如下,以飨读者。 ■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发生“转按揭”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房产转移由银行进行处置所发生的贷款主体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房产的转让发生了产权关系变化,使贷款主体也发生改变。这其中,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如何办理“转按揭”?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 ■“转按揭”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购房者在办理“转按揭”时,由于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在房管部门设定抵押,所以当发生二次转让时,首先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后,银行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银行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另外,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时,该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超过1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抵押物必须为现房,并且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此外,如果原贷款有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那么该借款 人将不能再申请加按揭贷款。另外,借款人所能获得的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额度加上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能超过原住房购置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不超过50%。 ■未取得产权证如何办理“转按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 ■办理了按揭贷款的住房能否拿到房屋产权证? 按揭贷款只是购房方式的一种,并不影响购房者所购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只是在取得产权证后,需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他项权证,在他项权证办理完毕后由贷款银行收取,该房屋产权证取得后由业主自己收取。
拆迁是要先行评估的,房价高低和年限有关,你房子较新,会比周边的房子估价高,不过也不足以补足你现在重新买房的价格,记得一点,拖到最后总有好处,拆迁办给你的价格,你要乘2,让拆迁办适当还你一点,不要轻易松口,也不要找什么熟人,越是熟,就越是不好办,坚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
物业费是要缴纳的,按照国家关于物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交付的房屋自交付之日起,就收取物业管理费.你没有入住,但是房屋已经交付.物业公司不会因为你一家没有入住而减少管理成本和人员.所以你得交费.你可以去查一下国家规定的文件. 办暂停取暖手续
显然不是一个时间 <br/>竣工后还有好多手续需要办理呢,还有好多的后期工作要做,可不是入住时间。
你好,应找开发商协商,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购房合同。<br/>一、转让购房合同:指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买卖房子的合同,现在把房子转给第三人,就需要更改合同主体,按法律上说就是转卖房子,即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br/>二、转让购房合同应在备案前完成<br/>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br/>望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于洪南里小区<br/>小区地址: 沈大路13号 小区邮编:110144<br/>建筑年代: 2004 <br/>建筑类型: 多层<br/>物业公司: 业主自管物业费: 0.20
那房子 不错 是框架楼 位置也可以 如果你要买的话 目前鹤壁的 房地产 东方世纪城 和湘江的都可以不过 东方世纪城 是欧式风格
立契过户前,直系亲属之间可在预售合同上直接增加,其阶段不属于转让,无须交纳费用。为避免纠纷,建议找当地房产部门咨询,如无法直接增名,可就房产达成书面协议。 <br/>楼上几位讲的很清楚,若是无法更改合同,则立一书面财产约定,若公证更好. <br/>楼上几位已经讲的很全面了,你照办即可
你好,很抱歉未能第一时间回复你的咨询,你电话时我正在外面办事。合同已经看过,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一旦楼盘烂尾,你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护,因此,你可以先具体了解开发商那边的情况。若临时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致电。
快要竣工的楼盘要是位置好的话,早就预售完了,剩下的都是些条件相对不好的,或者价格过高的.<br/>所以即便真帮你找到了也几乎等于没用.真要看房子,买份泸州日报到处都有售房信息
你好!<br/> 依《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br/>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br/>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br/>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br/>更多法律事务,请联系: <br/>北京众天所王传立律师 <br/>电话:159939 18168 地址: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 <br/>E_mail:chuanli9999@126.com QQ:948025126
已经验收完毕,资料已上叫城建档案馆.应该快交房了吧.我朋友是那里施工的.
调查一下该处楼房是否五证俱全,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如果齐全的话,在开发商处把所有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手续都变更到你的名下,一般不会有问题,这种情况也很多,有些是开盘后低价买,然后交房前高价卖出,交房后再卖就要办过户和缴税。
要看你付款是以时间为准还是以工程进度为准,如果以时间为准,你构成违约。但还不构成根本性违约,开发商无权解除合同。如果以工程进度为准,开发商违约在先,你可以拒绝付款,不构成违约。至于法院支持开发商的可能性,估计不大。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如果大于规划面积,超出这部分是无法确权的<br/> <br/>所以需要将此部分面积作为隐形面积进行销售<br/> <br/>例如“赠送”给业主,提高房屋的附加值,然后提高单价<br/> <br/>客户算单价时会把“赠送”面积也算计在内的,还是感觉合适的
1、从你个人的描述来看,你应该是建自用房,不是商品房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律对房屋建设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就是如果一定的距离内有建筑物,而在房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打桩等影响地基的行为的,一定要建有缓冲作用的隔离带。这个对城市建筑物施工要求有这样的严格规定,可能对自用房屋没有这样的规定。建隔离带的成本很低的,你可以尝试。<br/>2、其次,你们是邻居,存在相邻关系。因此相邻一方都有义务对他人合法必要的行为予以忍受,造成相邻一方损失的也应该补偿,所以虽然取得了建筑主管部门的批准,但是最好事先还是和邻居沟通好,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谨慎的措施保护邻居的房屋。<br/>3、相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合法的侵害,因此,如果你的行为没有给对方造成很大的影响,在对方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对方如果纠缠闹事,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