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B <br/> <br/>试题分析:A选项与题意不符,题中涉及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人大,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故排除。B选项观点正确,政府关于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是在调控我国经济的发展,是在行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故入选。C选项观点错误,政府依法行政,而不是依法执政,故排除。D选项观点错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而不是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内部经营直接干预,故排除。
现房销售对于资金雄厚的开发商影响较小,小开发商压力较大,喜欢早日回笼资金,应该会出现降价促销的情况,会搞乱市场,不论房价涨跌,只要市场不乱就无所谓,但如果市场混乱,对房地产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那些小开发商可能会在博弈中退出市场,房地产市场长时间低迷,开发的楼盘逐渐减少,利润降低导致更多的开发商放弃楼主,转向股市或其它市场,中国的经济一片混乱,众多热钱像没头苍蝇一样失控,不知道什么东西会被炒高,反正最后老百姓会民不聊生。而楼市经过阵痛,N年以后,由于缺少新楼盘,二手房价格飞涨,一些大开发商已经一枝独大,完全可以操控整个市场,楼市的新局面变为开发商和二手房之间的竞争,无房户仍然买不起,租房市场更加活跃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房屋买卖中,一向是以房屋竣工时开发商拿到正式的房屋产权后才会和购买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这可以说是一个惯例,当然,合同中最重要的还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说这种惯例是会因为双方在原合同中的约定而无效的,当原合同中有约定交款期限时,开发商有此权利以购房者违约为由,撤销原合同,但是若没有写明交款期的,购房者也可以此为由拒付余款,要求开发商承当违约责任。由开发商退还原款及同期利息。
楼主买的是期房,不过您放心,开发商不会在大的方向和政策上玩手段。如果您实在不放心,可以到您所在当地工商局查看所买房屋的具体信息,也可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开发资质。至于分期付款的利息您要向所贷银行咨询,网站您百度一下就可以喽。如果您只是咨询上述问题的话,找他们销售主管当然可以了。祝您乔迁之喜,送上祝福!!
主要检查墙面、地面是否平整,有无空洞,起砂。门窗是否完好,线路是否正确。顶面有无渗水现象。厨卫阀门、水表是否齐全,上下水是否通畅。如果有问题,就提交给交房人员,有他们整改后再验收,直到满意为止。如果感觉自己实在没把握,也可以花钱请专门人员帮助验房。
不会,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那些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出现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比商品房要低很多,差不多应该是成本价吧,如果开发商把楼房都按照这个价格出售的话那他肯定没有多少利润甚至要亏损,经济适用房之所以这么便宜主要是政府在这里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对开发商开发的经济适用房降低门槛,降低税费甚至政府补贴,以保证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控制在最低。但是房地产作为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国家肯定是要大力扶持的,如果因为经济适用房而导致房价下跌的话,那经济适用房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国家的税收肯定也要下降相当大的一个比例,甚至会导致物价的下跌,总之一连串的作用很可能导致国家的经济增长缓慢,这是国家不愿意看到的,也是对国家经济发展很不利的,开发商也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所以才会出现限制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比例的情况,要开发经济适用房必须政府批准而且要有开发商愿意承担这种任务。
业主房屋面积增大,开发商应提前告知,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退房或补交房款,开发商未做到,理应与业主协商,不能强迫,可到法院起诉。
这个可以跟开放商协商的,协议里写清楚就可以
根据你的陈述,开发商收取更名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是有权拒交该费用的。既然如你所述开发商曾有承诺随时可以更名,你可要求对方履行对你的承诺,办理更名。<br/>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你说的价格和我们市里的差不多,我知道的有两个地方,<br/>一个是百合家园在东环,旧货市场附近座公交车307路能到,价格大约在3600元左右,面积从80-200平米的不等。<br/>另一个是阿尔卡迪亚,座公交车16路能到价钱大约在3500元左右。<br/>你还可以去沧州房屋信息网查查。
你说的文件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最好到你当地政府的房改办去查,如果他们不告诉你,这就属于行政不作为,就属于贪污了政策!
据我所知,现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分为,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等!<br/> 如像你所说的你是购买商品房出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该是先证实该开发商是否进行质量验收,其次是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br/> 如果该开放商所有证件齐全,那你就要到当地质检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听证。让他们告诉你该开发商的质量验收是怎么通过的。当然你最好有你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有资质的鉴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当然可以是民间组织,只要又资质就OK!)。这样才能又说服力!如果是质检部门出现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质检部门按照《国家赔偿法》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br/> 如果该开发商没有进行质量和规划验收,他们是不可以交房的!毕竟买房是大事!希望可以帮到你!
据我所知,现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分为,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等! 如像你所说的你是购买商品房出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该是先证实该开发商是否进行质量验收,其次是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如果该开放商所有证件齐全,那你就要到当地质检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听证。让他们告诉你该开发商的质量验收是怎么通过的。当然你最好有你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有资质的鉴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当然可以是民间组织,只要又资质就OK!)。这样才能又说服力!如果是质检部门出现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质检部门按照《国家赔偿法》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该开发商没有进行质量和规划验收,他们是不可以交房的!毕竟买房是大事!希望可以帮到你!
交房,其实就是把房子交给你,钥匙只是一个象征。<br/>如果有后继的装修的话,那不好说他们迟交楼,KFS会说已经交给装修的了。这样就有借口免了他的责任。<br/>装修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让装修公司赔的,有合同法的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现行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分为工程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合格、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北京市则将规划验收合格作为合格标准。工程验收合格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标志,综合验收合格与规划验收合格则包括公共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整体验收,还包括取得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不管你那边条件 如何,你应该了解国家关于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标准规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 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7〕114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7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注:对按《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设计的工程,使用本标准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应按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将设计采用的混凝土标号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时的配制强度也应按同样原则进行换算。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2.0.1条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计)表示. 第2.0.2条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对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第2.0.3条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土,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 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 第2.0.4条 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第2.0.5条 为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要求,应根据原材料、混凝土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水平等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照本标准附录二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2.0.6条 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分析,控制混凝土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确定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 第三章 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 第3.0.1条 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100盘,但不超过100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二、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注:预拌混凝土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上述规定取样。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本条的规定抽样检验。 第3.0.2条 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二、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三、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的强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 第3.0.3条 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应将其抗压强度折算为标准试件抗压强度。折算系数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对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取0.95; 二、对边长为200mm的立方体试件取1.05。 第3.0.4条 每批混凝土试样应制作的试件总组数,除应考虑本标准第四章规定的混凝土强度评定所必需的组数外,还应考虑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组数。 第3.0.5条 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 第3.0.6条 当检验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的混凝土强度时,其试件的成型方法和养护条件应与施工中采用的成型方法和养护条件相同。 第四章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第一节 统计方法评定 第4.1.1条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定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 σo——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 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 第4.1.2条 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应根据前一个检验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数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Δfcu,i——第i批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m——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的数据总批数。 注:上述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且在该期间内强度数据的总批数不得少于15。 第4.1.3条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保持一致,且混凝土强度变异性不能保持稳定时,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 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式中: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当 的计算值小于0.06fcu,k时,取 =0.06fcu,k; λ1,λ2——合格判定系数,按表4.1.3取用。 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 表 4.1.3 第4.1.4条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sfcu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cu,i——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N/m㎡); n——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件的组数。 第二节 非统计方法评定 第4.2.1条 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所保留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第三节 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断 第4.3.1条 当检验结果能满足第4.1.1条或第4.1.3条或第4.2.1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 第4.3.2条 由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及时处理。 第4.3.3条 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第4.3.4条 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附录一 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的混凝土标号可按附表1.1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标号与强度等级的换算附表 1.1 二、当按TJ10—74规范设计,在施工中按本标准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应先将设计规定的混凝土标号按附表1.1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并以其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uu,k(N/m㎡)按本标准第四章的规定进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混凝土的配制强度可按换算后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强度标准差采用插值法由附表2.1确定。 附录二 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 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N/m㎡) 附表 2.1 注: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按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确定。 附录三 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 (一)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可根据统计周期内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和试件强度不低于要求强度等级的百分率,按附表3.1划分。 对预拌混凝土厂和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其统计周期可取一个月;对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其统计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附表 3.1 (二)在统计周期内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和不低于规定强度等级的百分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cu,i——统计周期内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N/m㎡); N——统计周期内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试件组数,N≥25; μfcu——统计周期内N组混凝土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 No——统计周期内试件强度不低于要求强度等级的组数。 (三)盘内混凝土强度的变异系数不宜大于5%,其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δb——盘内混凝土强度的变异系数; σb——盘内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N/m㎡)。 (四)盘内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在混凝土搅拌地点连续地从15盘混凝土中分别取样,每盘混凝土试样各成型一组试件,根据试件强度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Δfcu,i——第i组三个试件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N/m㎡)。 2 当不能连续从15盘混凝土中取样时,盘内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可利用正常生产连续积累的强度资料进行统计,但试件组数不应少于30组, 其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试件组数。 附表四 习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表 注:本标准中,混凝土强度的计量单位系按1kgf/c㎡≈0.1N/m㎡换算。 附录五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
物业有规范小区空调安装位置和保护小区居住环境的责任,他们不应该推卸的。不过我觉得不如你自己亲自找一下你的邻居
那充满儒家文化的韩国电视剧,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视听效果;没有多崇高的政治主题;没有激动人心的口号,可正是这普普通通的家庭生活,却被演绎得引人入胜,孝道、亲情、爱情,都十分美好、和谐。而韩国的儒家文化是跟谁学来的呢?——中国。 艺术来源于生活,所以咱们拍不出这样的电视剧。五千年的文化古国,现如今难道“孝道”也要用法律来维护?
我也在考虑在这一带租房子.最少也要1200,多了1500,新的楼盘还要贵呢!
你的这种情况一般规定商业网点等需要做门头、灯箱、大型广告、霓虹灯、门头的射灯等的规划设计、尺寸大小等须带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图纸到市、区规划部门办理手续! 经规划部门考察后如同意办理方可施工,但是还有一条:不知在别的城市或省市是否这样,目前在青岛这样。因为我办过好多这样的手续。就是到楼上的所有住户签字同意后方可允许施工(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你这样的房主,都存在给前或物品等才处理的)。住户的理由一般就是灯光影响休息、大的灯的变压器声音、影响晒衣服等原因,甚至还有的提出电源辐射的问题呢? 当这关过了再到当地的城管部门办手续后才能施工! 所以你可以正当的提出你的看法及要求对方出具证明文件!
关于国家颁布的定额上的工程量计算中墙地面上小于0.3*0.3的空洞可以不减,但大于的需要减去;另外现在家庭装修中好象有个不成文的做法就是门窗洞口面积减半算法。但不管怎样一定要在装修之前算好以免产生纠纷。 你可以参考我的资料
辨别“朝向”的目的是为了判断采光,所以看的是窗户的位置,窗户朝向那里就是什么朝向。比如,窗户朝南那么就是南向,窗户朝北就是北向
会降低抗震等级,窗户下沿的墙为承重墙,内有织好的钢筋与窗户边上的墙体相连,打掉墙意味着钢筋出现断裂,抗拉伸能力下降
首先要看你们的业主公约以及政府相关法规,是否有禁止该行为的规定.再看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是否有管理约定. 物业管理的服务工作好做,但管理工作难度大.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执法权.以宣传教育为主,其它手段为辅助.管理成本很大,直止法律诉讼,胜诉后,还有强制执行的事情~~~~~~~
按照消防要求10层以上板楼必须设计消防安全通道,在发生火灾时高层住户可以经过消防通道到旁边单元逃生。就算安装了消防门按规定也是不能上琐的一样可以供人随时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