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交房一般程序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稳妥起见,开发商在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时使用挂号信件的方式,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已向购房者发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的不利后果。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 其中对业主自身利益关系最重要的还是验房的环节。所以,一定要在那个环节上多下功夫。
你说的是房产证吧.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的所有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而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的所有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办理房产证便成了一个重要的环节。办理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一个业主眼中的集体收房――(美然收房记) 文者自序: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业主,买房时没有来得及参加当时北京楼市哄动一时的集体签约谈判。平平淡淡交了钱,签了合同。收房时经历的集体收房的大部分过程,也算是组织者之一吧。历经收房的起起落落,坎坎坷坷,现在收房已成定局,回顾一下历史,已飨后来者。 1,战备 KFS交房日期时12月28日,在早早的8月份,业主之中就开始酝酿集体和KFS交涉房屋质量问题。 1.1 第一次会谈 8月18日下午,准业主自发的组织了20多人和KFS副总,客服经理,国贸物业顾问,工程部经理等若干人进行了第一次会谈。业主提出了许多设计及工程上的问题,当时KFS摆出一种较友好的态度,说回去之后尽快整改。现在回头再看,这个态度太假,善良的准业主们受到了蒙骗。 1.2 集体收房准业主大会 11月17日下午,准业主自发的组织了一次集体收房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准业主七、八十人之多。在这次大会上,总结了准业主们发现的房子的问题,选举产生了由论坛版主及各楼楼长所组成的委员会,确定了委员会的工作方向。 1.3 和KFS的交涉 委员会成立以后,将一个集体收房的意向以书面的形式送至KFS老总杨美玲。杨美玲将文件转发给客服经理刘荣国,缺省表示不接受集体收房。这倒是在意料之中。 1.4 第二次会谈 12月8号,准业主集体收房委员会全体委员与刘荣国一起坐倒了会议桌前。准业主代表将准业主们提出的问题及关心的问题呈列在刘荣国前面。刘的态度可以说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表现出一个JS的本质。会议的气氛也没有过于激烈,只是刘将大部分的工程问题推给了工程部,还有些问题推给了物业公司,剩下的问题,刘承诺将在一周内给出具体的答复。刘还在会上说,对于与合同不符的项目,该赔则赔,该换则换。 鉴于KFS的态度,委员会要求KFS就KFS的问题给出个书面答复,并要求工程部,物业公司,KFS,和准业主在收房前召开一次会议,并提供相应的用于收房的书面材料(包括物业公约,收费清单,收房流程等)。刘满口承诺。委员会要求与KFS的决策者杨美玲进行面谈,遭到的KFS的野蛮拒绝。 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我们再次相信了作为KFS代表刘的承诺。因为这些只是一些合理的要求,并不过分,既然已经承诺,实施不应该有什么困难。可后来的结果证明,这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美晟在诚信方面的成绩是零。 1.5 第三次会谈 12月14日,委员会如期走到了会议桌前。这时候才发现,美晟逐渐露出了他们的本来面目―――缺乏最基本的诚信。工程部没有人到场,物业经理只能在短时间内有时间,并且没有提供已经答应的相关的文档。只有刘荣国因工作性质极不情愿和我们坐到了会谈桌前。会谈自然没有太多的进展,并且有一些反复:与合同不符的项目,需要第三方的认定。 准业主代表就入住时收费问题提问物业经理和刘荣国,当得到他们的口头答复后。会议的焦点立刻就集中到了收费问题上。当时业主代表就指出房产证代办费,周转金,有线开通费属于不合理收费,并要求刘荣国代表KFS在20日之前给出书面答复。刘答应回去后给出书面答复。 1.6 准业主们的抗争 业主知道会谈情况之后,采取了各种途径与无良的KFS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抗争。美晟同意就房产证代办费降至500元。 1.7 第二次业主大会 12月21日,收房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业主大会。参加会议的大约有70多户,人员百人左右。会议上,委员会公布了委员会工作的过程及结果。由于会议准备时间太短,并且涉及到敏感的收费问题,与会业主情绪比较激动,会议没有达成操作性较强的决议和行动纲领。这在一定程度导致了集体收房时的极其被动的局面。会议只是形成了一个初步的原则:在不影响业主收房为前提的条件下1# 不该交的费用一分不交。 (具体项目参见会议讨论,其实也就是几个小项的钱)2# 坚持合理的收房程序。3# 对与合同不符的内容需要给出书面答复。 2 对阵 12月24日,收房第一天。第一批集体收房业主奔赴现场,由于不是周末,事先也没有很好的磋商,当天只有20多人属于集体收房者,这一部分没有在当日收房。参加集体收房的业主“有幸”和KFS老总杨美玲进行了面谈。取得了一些成果,周转金可以不交,可以走合理的收房程序(先验房,后收房)。 12月25日,收房第二天。第二批集体收房业主奔赴现场,当天有40多人参加集体收房,并和客服经理刘荣国进行了谈判。情况这时出现了反复,KFS不同意大家走合理的收房程序。 12月26日,收房第三天。第三批集体收房业主奔赴现场,当天有近50人参加集体收房,并和刘荣国,美晟副总钱,物业李,销售经理李,国贸物业梁进行了谈判,未果。只是明确了物业费区别对待。 12月27日,收房第四天。第四批集体收房业主奔赴现场,当天有60多人参加集体收房,和KFS人等进行了谈判,未果。联系老总杨美玲,要求面见杨。遭到拒绝,借口居然是要去澳洲。(两三天后,杨走在美然的现场不知道还会不会想起这个丑陋的谎言。) 12月28日,前四天的集体收房业主和第五批的业主汇聚美然,超过百人(中间已经有人退出集体收房)。KFS依然采取拖延的方案,杨没有出现在收房现场并拒绝和业主进行对话,致使谈判无法进行。这时业主有人剑走偏锋,业主的意见无法集中,集体收房的形势逐渐脱离的组织者的控制。至下午,集体收房宣告失败,部分业主交钱收房。 在随后的日子里,业主们陆陆续续办理了收房。 3 成败 3.1 业主 作为业主,作为集体收房的组织者之一,我个人认为集体收房作为一种集体行动,我们是失败的。这只是一种个人看法,并不作为这次集体行为的定性判断。业主们得到了一些个人可能无法争取的东西:房产证代办费降至500,周转金不交,物业费区别对待。 3.2 KFS 我也不认为KFS便是取得了什么胜利。作为她们交房子,这是必然。她们如果需要胜利是需要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可恰恰相反,他们将一些丑陋的东西展示的淋漓尽致。 4 教训 4.1 认清对手 我们所面对的是美晟,关于美晟我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是想提醒大家对于没有诚信的对手,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可能行不通。非常对手,需要非常手段。 4.2 组织核心 集体收房的业主是个松散的集体,如果需要集体行动,一个组织核心是绝对有必要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集体行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4.3 行动原则 任何一次行动之前,都应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行动准则提供给大家。而这次参加集体收房的业主并不是十分明确自己的目的与集体的原则所在,造成了思想的不集中。 4.4 思想交流 作为一个集体,必要的思想交流是必须的。但是由于对手密切关注着我们,我们的交流有只局限于网上,我们的交流可以说也是不成功的。大部分的业主并没有表达清楚他们的想法,我的策略KFS一清二楚,这于我们是不利的。 思想交流作为团结的基础,我们打的不牢,能取得现在的局面,和业主们的努力不无关系。个人感觉已是不易。 后续:蓦然回首,我居然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居然好多没有说到点子上,惭愧惭愧。个人功过是非,留待业主评说。能有个功过55开,俺就满足了。 未来的路还长,我们还需要团结,去争取合理的权益。 在这我只能说:愿我们走好。
私自建房属非法。你可和他沟通一下。不行就得去法院,但那样总是很牵扯精力
如果想要孩子的话,有点小。只为两人生活的话够用了。
凿开漏点,可以在自家的卫生间天花上,然后用堵漏王封堵(装修超时有买)
如果没有家具的划,大概1800左右,如果有大概要2000吧
我觉得不是太划算。 1.9500每平方太贵,要是没想错的话,应该是精装修的。但是,其实那装修进去之后要重修的地方太多了,而且每家都一样,工人是流水做业,根本不认真,我的房子进去之后重修的防水。因为下面那家的卫生间滴水, 2.一个人还行,要是将来两个人住还是有点小。 3,开放式厨房不太适合中国人,一开始还行。后来怎么也要过日子,不能总是蒸,煮吧? 4.三分之二有点多,还要考虑物业费,日常水,电,气,暖。要是贷款,还有保险什么的。 5,将来升级换代时,不好换。也不好租。9500元升值的空间没有了。 6,其实你可考虑一下,人济一期还有尾房,或是乐府江南,车公庄的五栋大楼。
一般来说,厨房与餐厅之间是应该装一道门的, 无论多么好的抽油设备,都不可避免地会有些油烟抽不出去,如果你的抽油机很好,对当时吃饭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时间长了,你的客厅一定会有很多油渍的。
一般银行会委托房产公司办这种事,你买房子的时候可以当场咨询
在质量保修期内,有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外,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贷了款的房子是不可以卖的,除非你还清了贷款!房子属于固定资产,何必要卖掉呢,现在房价还是暂时不降,租出去的好,可以一边还贷款,一边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小房换大房 如何减个税 ■什么情况下能享受优惠政策 据了解,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市民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的销售额,那么,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如果现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其销售额应当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或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申请减个税需得到税务部门确认 对于先出售自有住房后,又在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市民个人,如果新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的销售额,市民可以申请全额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新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的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申请同比例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外,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换购住房的个人要向税务机关提供购买商品住房的购买合同等有关资料,并在税务机关予以确认后,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自用5年以上也可减税 新政策还规定了另一种情况,即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也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这一税收政策条件的市民,可以拿着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到税务机关去办理免征手续。 ■新政策催化住房梯级消费观念 有专家认为,虽然以前卖旧房有交个人所得税的说法,但在实际二手房买卖中并未实行,以至于新政策的出台,令许多人觉得“莫名其妙”,因为本来就没交嘛。但从市场规范的角度看,“小房换购大房减个税”的新政策,从法律上明确了减税的做法,激发了居民卖旧房买新房、房子越换越舒适的欲望,对活跃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说是个利好。
2016年11月21日至30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才组织有关专家和云贵川渝四省市对渝昆铁路进行了现场踏勘及预可研方案审查,原定2016年动工,2020年通车,貌似现在又说的2017年动工,算下来也就是2021年通车呵呵。 <br/>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满意答案谢谢
磁悬浮牵起两地无限商机<br/> 根据规划,沪杭磁悬浮工程造价在350亿元以上,由此衍生的对沪杭两地交通枢纽的建设,也是笔不小的投资。而随着沪杭磁悬浮的动工兴建,沿线的房地产项目也将迎来空前机遇。有企业家甚至认为,随着沪杭磁悬浮和东站的重建,东站区块之于杭州,将相当于上海的“浦东”,香港的“香港岛”。<br/>http://biz.zjol.com.cn/05biz/system/2006/04/12/006566275.shtml
听说西站比东站要大,东站9个站台,西站12个站台,听说而已,呵呵。
这个事情谁也不好说,毕竟领事馆不同于公司,不能建好并且装修好就可以进行工作的.所以要等,不过按照韩国领事馆和朝鲜领事馆建骏并开始办公,大概经历了4个多月,所以法国领事馆也不例外,大概至少也得4个月甚至是小半年.
2012年3月27日起,滨文路(新浦路至火炬大道段)下穿隧道工程将开始施工,施工期间,滨文路(新浦路至火炬大道段)不允许公交车通行。为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和公交行车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公交集团将对部分线路进行调整,并增开一条免费接送线,到施工结束,2013年2月左右。<br/><br/> 1、107路。双向调整为天城路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振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至钱江湾花园。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5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振业路南口、公交南环路站、东信大道浦沿路口3对停靠站。107路高峰大站车不变。<br/> 2、115路。双向调整为郭东园巷始发,循原线至滨文路,经火炬大道、东冠路、明德路至东冠公交站。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文小区、高家里、潘家里、浦沿镇、浦沿叉口9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楼下里、安五房、东冠集团3对停靠站。<br/> 3、354路。双向调整为长河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火炬大道,经东冠路、浦沿路再循原线至江口村。撤销:安五房、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6对停靠站。临时增设:东冠集团、浦沿叉口、浦沿路坚塔路口、浦沿路滨文路口4对停靠站。原火炬大道时代大道口站更名为孔家里西,原石荡河站更名为十五间头。同时,在山一村与孔家里西间增设火炬大道时代大道口双向停靠站,在十五间头与东冠集团间增设许家里、老店里2对停靠站。<br/> 4、566路(含高峰大站车)。双向调整为下沙高教文津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后再循原线至东冠公交站。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对停靠站(高峰大站车撤销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滨文中心站3只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只单向停靠站)。<br/> 5、706路。双向调整为杭州火车南站始发,循原线至滨文路,经火炬大道、滨康路、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后再循原线至老虎洞游客中心。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对停靠站。<br/> 6、137、138路。双向调整为长河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时代大道,经滨盛路、伟业路、滨康路、火炬大道后再循原线至长河公交站。撤销:联庄北、火炬大道滨安路口2对停靠站。增设:滨盛路建业路口、滨盛路信诚路口、横街埠西、滨盛路火炬大道口、伟业路北、滨康路西6对停靠站。原白马湖小区站更名为白马湖小区凤凰苑,原白马湖小区东站更名为白马湖小区白鹤苑,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石荡河站更名为十五间头。<br/> 7、404路。调整为吴山公交站至浦沿路坚塔路口,线路走向双向调整为吴山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浦沿路至浦沿路坚塔路口。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浦沿路滨文路口、浦沿路坚塔路口2对停靠站。原望江东路富春路口站更名为望江东路鲲鹏路口,原钱江路南口站更名为钱江路飞云江路口。<br/> 8、194路。调整为蒋村公交中心站至浦沿路坚塔路口。线路走向双向调整为蒋村公交中心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浦沿路至浦沿路坚塔路口。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浦沿路滨文路口、浦沿路坚塔路口2对停靠站。194路高峰大站车不变。<br/> 9、B支3路。调整为皋塘村至公交南环路站。皋塘村始发,循原线至江南大道、信诚路、滨盛路、东信大道、南环路至公交南环路站;公交南环路站始发,经南环路、伟业路、滨盛路、信诚路、江南大道后循原线至皋塘村。撤销:江南大道环兴路口、联庄、江南大道伟业路口、江南大道东信大道口、桥南(至皋塘村方向)、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9对(只)停靠站。临时增设:横街埠、滨盛路火炬大道口、滨盛路伟业路口、彩虹城(往公交南环路站方向)、伟业路滨康路口(往皋塘村方向)、伟业路北(往皋塘村方向)6对(只)停靠站。<br/> 10、225路(夜班车)。城站火车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后循原线行驶。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5只单向停靠站。临时增设:滨康路西、公交南环路站2只单向停靠站。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br/> 11、226路(夜班车)。城站火车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南环路、伟业路、滨康路、火炬大道、滨文路后循原线行驶。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滨文中心站5只单向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滨康路西2只单向停靠站。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br/> 免费接送车<br/> 1、免费接送车走向:<br/> 免费接送车从2012年3月28日起开始开通,单程约5.4公里,至滨文路恢复通车结束开行。免费班车从安五房始发,经火炬大道、滨康路、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最后到浦沿路坚塔路口,中途停靠楼下里、滨康路火炬大道口、滨康路西、公交南环路站、浦沿路滨文路口共5对停靠站。安五房首末班6:00-19:40,浦沿路坚塔路口首末班6:20-20:00。 滨文路恢复通车后将同步恢复原滨文中心站功能及线路。<br/> 2、开通时间:早6点到晚8点,10—15分钟一班车<br/> 3、免费接送车沿途共设置7个停靠站,各停靠站可换乘的线路如下表所列:<br/><br/> 停靠站点 可换乘线路<br/> 浦沿路坚塔路口(始发站) 194、354、404<br/> 浦沿路滨文路口 194、354、404<br/> 公交南环路站 107、116、527、566、706、B支3、225、226<br/> 滨康路西 116、137、138、225、226<br/> 滨康路火炬大道口 116<br/> 楼下里 115、137、138<br/> 安五房(终点站) 115、137、138
2012年3月27日起,滨文路(新浦路至火炬大道段)下穿隧道工程将开始施工,施工期间,滨文路(新浦路至火炬大道段)不允许公交车通行。为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和公交行车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公交集团将对部分线路进行调整,并增开一条免费接送线,到施工结束,2013年2月左右。<br/><br/> 1、107路。双向调整为天城路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振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至钱江湾花园。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5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振业路南口、公交南环路站、东信大道浦沿路口3对停靠站。107路高峰大站车不变。<br/> 2、115路。双向调整为郭东园巷始发,循原线至滨文路,经火炬大道、东冠路、明德路至东冠公交站。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文小区、高家里、潘家里、浦沿镇、浦沿叉口9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楼下里、安五房、东冠集团3对停靠站。<br/> 3、354路。双向调整为长河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火炬大道,经东冠路、浦沿路再循原线至江口村。撤销:安五房、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6对停靠站。临时增设:东冠集团、浦沿叉口、浦沿路坚塔路口、浦沿路滨文路口4对停靠站。原火炬大道时代大道口站更名为孔家里西,原石荡河站更名为十五间头。同时,在山一村与孔家里西间增设火炬大道时代大道口双向停靠站,在十五间头与东冠集团间增设许家里、老店里2对停靠站。<br/> 4、566路(含高峰大站车)。双向调整为下沙高教文津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后再循原线至东冠公交站。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对停靠站(高峰大站车撤销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滨文中心站3只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只单向停靠站)。<br/> 5、706路。双向调整为杭州火车南站始发,循原线至滨文路,经火炬大道、滨康路、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后再循原线至老虎洞游客中心。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对停靠站。<br/> 6、137、138路。双向调整为长河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时代大道,经滨盛路、伟业路、滨康路、火炬大道后再循原线至长河公交站。撤销:联庄北、火炬大道滨安路口2对停靠站。增设:滨盛路建业路口、滨盛路信诚路口、横街埠西、滨盛路火炬大道口、伟业路北、滨康路西6对停靠站。原白马湖小区站更名为白马湖小区凤凰苑,原白马湖小区东站更名为白马湖小区白鹤苑,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石荡河站更名为十五间头。<br/> 7、404路。调整为吴山公交站至浦沿路坚塔路口,线路走向双向调整为吴山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浦沿路至浦沿路坚塔路口。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浦沿路滨文路口、浦沿路坚塔路口2对停靠站。原望江东路富春路口站更名为望江东路鲲鹏路口,原钱江路南口站更名为钱江路飞云江路口。<br/> 8、194路。调整为蒋村公交中心站至浦沿路坚塔路口。线路走向双向调整为蒋村公交中心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浦沿路至浦沿路坚塔路口。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浦沿路滨文路口、浦沿路坚塔路口2对停靠站。194路高峰大站车不变。<br/> 9、B支3路。调整为皋塘村至公交南环路站。皋塘村始发,循原线至江南大道、信诚路、滨盛路、东信大道、南环路至公交南环路站;公交南环路站始发,经南环路、伟业路、滨盛路、信诚路、江南大道后循原线至皋塘村。撤销:江南大道环兴路口、联庄、江南大道伟业路口、江南大道东信大道口、桥南(至皋塘村方向)、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9对(只)停靠站。临时增设:横街埠、滨盛路火炬大道口、滨盛路伟业路口、彩虹城(往公交南环路站方向)、伟业路滨康路口(往皋塘村方向)、伟业路北(往皋塘村方向)6对(只)停靠站。<br/> 10、225路(夜班车)。城站火车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后循原线行驶。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5只单向停靠站。临时增设:滨康路西、公交南环路站2只单向停靠站。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br/> 11、226路(夜班车)。城站火车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南环路、伟业路、滨康路、火炬大道、滨文路后循原线行驶。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滨文中心站5只单向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滨康路西2只单向停靠站。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br/> 免费接送车<br/> 1、免费接送车走向:<br/> 免费接送车从2012年3月28日起开始开通,单程约5.4公里,至滨文路恢复通车结束开行。免费班车从安五房始发,经火炬大道、滨康路、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最后到浦沿路坚塔路口,中途停靠楼下里、滨康路火炬大道口、滨康路西、公交南环路站、浦沿路滨文路口共5对停靠站。安五房首末班6:00-19:40,浦沿路坚塔路口首末班6:20-20:00。 滨文路恢复通车后将同步恢复原滨文中心站功能及线路。<br/> 2、开通时间:早6点到晚8点,10—15分钟一班车<br/> 3、免费接送车沿途共设置7个停靠站,各停靠站可换乘的线路如下表所列:<br/><br/> 停靠站点 可换乘线路<br/> 浦沿路坚塔路口(始发站) 194、354、404<br/> 浦沿路滨文路口 194、354、404<br/> 公交南环路站 107、116、527、566、706、B支3、225、226<br/> 滨康路西 116、137、138、225、226<br/> 滨康路火炬大道口 116<br/> 楼下里 115、137、138<br/> 安五房(终点站) 115、13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