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你说的情况不清楚,只能分析如下:<br/>1、如果你是该单位职工,买房子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协议,原房屋所有人夫妻双方都签字,则此房你依然可以拥有,与原房主子女无关。<br/>2、如果你不是该单位职工,买房子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协议,原房屋所有人有一方没有签字,另一方是有理由要回房子的,但是你可以索回全部购房款,还可以追究原房主的违约金,你之前居住的三年不承担房租。<br/>3、如果你买房的时候,没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协议,你不想把房子退回去有些勉强,你可以找一些证据,比如购房款收据,当时的知情人,即人证与物证,追回全部购房款,适当要求原房主承担责任,是否收取违约金不好说,但你之前居住的三年不承担房租就是胜利。<br/>4、至于原房主夫妻离婚(时间在你买房子之后)的情况,你可以查看其离婚协议是如何写的,如果离婚协议上面明确说明此房归其孩子,则说明此房主恶意违约,完全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离婚协议上没有注明该房子,则原房主的子女无权主张房屋权利。<br/>上个人浅见,敬请参考。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房屋管理局以及律师、资深房产经纪人等。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 <br/>1、如果无其他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无异议,带上父母亲的死亡证明,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继承人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只交公证费用) <br/>2、把父亲的房子继承公证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带上公证书去税务做免税证明。 <br/>3.带上公证书、免税证明、身份证件去房产大厅过户。 <br/>4.如果暂时不办理到卖房子的时候是过不了户的。 <br/> <br/>费用是只要交公证费用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费用 <br/> <br/>北京是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应该是现在的市场价来算的。 <br/>各地不太一样
你咋那卑鄙呢?这方面我到是不怎么知道.<br/>如果你户口已经迁出,就没有回到农村取得宅基地的权利
属于非普通房,不管是否满五年都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买方不管是否首次买都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br/>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br/>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br/> 3、契税按评估额按3%缴纳,买方缴纳;<br/> 4、所得税按全额的1%~2%由卖方承担;<br/> 5、交易费6/平方,双方;<br/>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br/> 7、营业税满五年差额5.6%,.不满五年全额5.6%,卖方缴纳~
你的问题其实很多人都存在,你可以以弟弟的名义买房,但是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当然首付款支付记录可以证明你是你付的,但是房地局认可的是你弟弟买房子,你借钱给他而已,和房子是你的是两码事。你可以用你弟弟的名字办按揭,但是需要通过银行的资料审核,看看他有没有还款能力,条件够不够贷款,如果能通过,就可以了!还有,等拿到房产证后,你必须先把按揭贷款全部结清才可以过户,但是你不必走买卖,可以走赠予,当然费用也不少,具体收费情况咨询当地房地局。当然,你可以和弟弟写赠予合同,把情况写清楚,并保留你交首付款时的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希望回答能满意!满意请给分啊!谢谢!
房子是共同财产,在你妈妈不知道的情况下,你爸爸私自卖掉,你妈妈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要回房产,你大伯付的13万如果自已不能举证,那根本没有证明他付过13万啊。根本不需要赔偿,如果你妈妈确实收过13万那就得返还你大伯。赔偿是可以协商的。
通常房屋买卖,装修部分是随着房屋一并出售给买方的,除非双方有其他的约定。而且乙方拆除房屋装修不是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就此项情形下解约有约定。
说得不够详细,算税费需要网签价作为基数,而不是算上车位的成交价。<br/>贷款的话,网签价大概是35万,买方交契税5250元,卖方缴纳个税,按照差额20计算大概2万左右。<br/>全款购买的话网签价可以做低,一般10万左右即可契税1000元,个税0元。<br/>您方便的话问问房子的网签价是多少,车位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工程改造,如果是人防工程不需要缴税。产权车位的话,过户大概需要2000元左右,
可以的。<br/>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br/>实地看房:<br/>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br/>产权验证;<br/>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br/>签署合同:<br/>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br/>填写合同:<br/>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br/>缴费义务:<br/>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br/>产权过户:<br/>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br/>银行放款。
准确的话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过户的时候房交所那边要对你的房屋进行一个核价,他会根据你的地段和周边配套设施还有地级进行计算,很麻烦的。别人没拿到证应该可以直接转合同的呀,如果不能直接转合同就有营业税5.6个点,个税和契税各一个点,其中契税有减免条件的(重庆农村户口首套房,且证上面积不超过90的)。
1、自动 <br/>2、估计当地房管局要求公证 <br/>3、可以领的,与拆迁办协商即可 <br/>4、可以 <br/> <br/>没土地证和房产证,其实都可以补偿,看协商。各地做法不一。 <br/>补偿比例不定,评估要看具体的房子状况。 <br/> 没有土地证肯定是有影响的,如果土地证下来,能给全额补偿款。
你要确定的是:一、协议是否正式,上面有无明确标识与日期。<br/> 二、如以上有效,都是自己家里的人,看下能否私自解决。<br/> 三、没办法就上诉法院。
你最好以卖房子的人是表现代理为由,要求办理过户!如果泥选择报警解决问题,那么你可能拿不到房子和你的钱!
除了夫妻间转移不需要过户费 其余的都按正常的买卖缴费 <br/>改名字对房产无影响 身份证号码是不变的 希望帮到你
可以 <br/>目前入学是根据户口所在地的区域来划分。
这种事有点麻烦<br/>有两种可能<br/>1.依据《购房合同》办理完登记之后才能继承。<br/>2.依据《购房合同》办理完继承后直接登记。<br/>建议去辖区的房产局咨询一下 或者去辖区的公证处咨询一下 不管怎么做 都需要公证的<br/>免得跑冤枉路
拿着房产证复印件到街道的工商所把原来注册的公司给上锁了就行了嘛,又不用找到当时注册公司的人。把原来的上锁了,你就可以重新注册进去了,我们是深圳注册公司的,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我看没必要 在哪不一样啊 还不都是天津啊
1、房产证你父亲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与户口没有关系;<br/>2、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是你父亲,爷爷过世后,是不是里面就没有户口了,爷爷的女儿是无法再把户口迁进去的;<br/>3、房屋内没有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父亲的女儿(是你吗?)想把户口迁入父亲的房屋,需要父亲先把户口迁入该房屋,女儿然后才可以迁入,当然父亲之后还可以再把户口迁出去,女儿户口仍可留在里面;<br/>总之户口和产权是完全两个概念。
没有问题,只要你对地段楼层价格满意就可以,块到规定年限时,看当时对70年产权的最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就好。大趋势是放宽限制,目前是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商品房还是你自己的。<br/>只是由于出让金交纳了70年,之后,则要交纳相应的土地租金也就是出让金。 <br/>国家有出台相关文件解答。只是现在还没有一宗用地达到年限。 缴纳多少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估计,最早到2020年以后,最早一批商业用地(年限40年),才会涉及这个问题。费用也不会很多。
你做这个事情漏洞太多了,到时会惹出很多麻烦。就看你老婆知不知道这个事情了,如果知道,你跟他协商吧。这个是公房,可不可以变更承租人,你要仔细打听,还有真的能变更到你老妈名上,怕跟你继父妹妹扯上关系,你可以弄个协议去公证下。但你妈户口都迁来了,以后拆迁的事情都是你妈出面啦呀,你要考虑清楚呀,这事好像很搞!
通常小产权房产,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br/>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br/>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br/>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不需要的,我刚买了一套房,跟你的情况差不多。也说了很多到外地买房的,也是先买房再把户口迁到房产所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