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终止合同做什么啊?因为买方自身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交易,买方是要全款支付卖方房款的,如果买方无能力支付的话即为违约。要按合同中的规定赔付违约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想无责任的终止合同还不简单啊! 另个现在的标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期只有90天,如到了90天还没有交易完毕的话,合同是自动终止的。
最大的不确定性是未来房价的波动风险。不管你是否签了合同,你已经交了首付,房子又不在你的名下,如果房价下跌,开发商会逼着你赶紧买,上涨,也会逼着你办商贷,你的手里一点筹码都没有。 所以,最好坚持现在退房,或者接受商贷避免更多风险。
他女?嚎喜豢腺u这房子还不知道呢!如果他女?和赓u了这房子,那么??叫在国外的他女?喊盐形募?好寄回?砜葱胁恍辛?
情况比较复杂 首先要搞清房子的合法继承人,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得50%,所有继承人共分50%(也包括配偶)。 其次,合法继承人必须确立继承关系,所有继承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再由公证处公证,确认有继承权的人都有谁,每个人的继承份额有多少,继承的房屋产权是指哪处房屋。 第三,你得和所有的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经过公证 至此,你才能保证能得到你的房屋产权 在办理上述手续时,需要交些费用,但不多,公证时要交钱 你们在办理更名时,是需要交税的,应该明确由谁来交税,并写入合同,否则事后麻烦 供参考
产权人是甲,卖房人是乙.他们之间买卖事实成立,但产权转移手续未办理,乙就没有所有权,不能处置该房产,若处置该房产也必须甲出具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后,乙和你之间的买卖行为才有效.也就是说,乙根本没权利将该房出售给你,合同上签字的甲和乙名字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的,若有甲的亲自签名,你的麻烦还少一点,可以协商解决,否则,你只好通过法律追究乙的责任的.
20%是双方自愿约定的,比例法律没有相关限定,但如果认为该比例计算出的违约金过分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视造成的损失)。 定金有不超合同标的的20%,但你说的是约定违约金。
买房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房屋按时交付,并依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当买房人违反对房屋权利或质量瑕疵的担保义务时有权要求卖房人赔偿损失。 买房人有以下义务: (一)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这是买房人最主要的义务。房屋价款的支付时间,应依合同规定,一般情况,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与价金的交付应同时履行。采取分期付款形式时,买房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每期应支付价款及时支付,不得拖延。 (二)接受房屋的义务——买房人有义务接受卖房人依合同交付的房屋,并和卖房人一起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卖房人交付的房屋有权利问题或质量瑕疵,买房人可以拒绝接受,但要为此负举证责任,并要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卖房人提出异议。(
wensidun:你好! 签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只有符合合同的要件,在哪里签都一样有效。
您好我是北京腾辉信德专业做贷款的,所以经常也会遇到客户有做二手房交易过户的情况,鉴于您说到的这个问题,其实不管是c和d只要您的目的达到了就好(也和a和b做了过户,房产现在是属于您的,产权在您的名下,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不必去顾虑太多毕竟做为c来说只是个卖房的委托方而已,至于d是完全能够具备委托资格和c的一些合作关系,就算d是虚构的都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解开您的顾虑
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防止风险发生,如果没有过户应当在新政实施之前赶紧办理.
第一条,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这个最好改一下或者去掉。因为这个对新所有者是没有约束力的。第二条中的“未经同意”应该改成“未提前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
没有这样的规定,你可以选择继续租赁到合同到期,也可以选择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这不必担心的,买房子是要业主本人持身份证还有各种证件到房交所才能过户的,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br/> 第一,房产证件不是这么好仿制的;第二,即使能做,也没有你的身份证,这是过户所必须的流程;第三,退一万步说即使鬼使神差头还是抢了你的证件,也得你本人到房交所才能过户的。更何况还有其他的一些规定,像是如果是以前的老两证(国土证和房产证),还需要结婚证明和配偶的证件,夫妻双方到场等。你所说的合同上的不许卖房子是针对你的,租赁户怕如果你将房子卖掉,新业主会不租或者涨租金,所以才有这一条。<br/> 所以,静静明生,你还是放宽心啦!~
是否已过户和已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可以申诉回来,委托律师去处理。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能要 找律师毕竟房 律师告诉办 其实着律师 直接起诉 律师 事情告诉办 才能更 更合理赔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是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要平衡双方的利益。现在合同没有约定过户的事项,那么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完善交易,但双方对此行为又意见不一致,无法判断谁违约?如果你认为买方的做法损害了你的利益,你可以要求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过户义务,否则需要赔偿损失。建议你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