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您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租户到期时您可以要求其腾房。房租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在您买下房屋后的租金可以要求原房东支付给您。
从交钥匙起 那就算做是合同期始了 <br/>你拿了钥匙住不住是你的事情 房东把房子交给你了 你就要支付租金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开发商已构成违约,建议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限期办理房产证。我是律师,可以找我代理。15093290098
办理入住手续应注意: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2、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3、检查水、电、煤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正常使用; 4、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文件及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文件; 5、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1.看建房协议是怎么约定的。按建房协议的约定来共同享有产权。<br/>2.如果没有建房协议,对方又不承认共同建房,那该房屋构成侵权了,可以要求对方拆除,如果不能拆除的话,至少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br/>3.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解决了。<br/>如满意,请采纳。
新房开盘房屋是已经修建3层以上,多层一般在10个月可以修建完毕,剩余时间大多是在做绿化,电梯公寓一般是在1-1年半,交房后,你验收完毕可以开始装修,但是一般实际情况,你的房屋看是在那个季节验收,冬天建议等1-2个月开始装修,装修1-2个月,然后干一月,可以入住。
没有产权证是没法过户的。<br/>搞不好还有很多纠纷。<br/>还是等两家都清晰了再交易吧。<br/>你们两家再立一个合同。
年底相对来说好租,以为有的老租客过年回家退租后就不来了
你可以把你的户口迁到原来的居委会去,那里应该有集体户口吧。或者你让他直接强制迁出吧,迁到哪里到时候再迁回你的房子去。--你现在的房子如果仅仅有预售合同是不能办理落户手续的,最起码要有贷款按揭合同。
尽量联系到他说明情况,这样对你们都好,就不会出现扯皮了,要是实在联系不上等他来的时候说明情况,并提出补偿,因为这是本来你吃亏,你答应他了且押金都收了,按中介公司的合同来说你违约在先,补偿一个月的房费。最好你们自己商量好,不然出现纠纷的话你比较吃亏。
1、典型的一房二卖。如果另一方已经将房子过户,你就没有权利要回房子了;不过你可以基于你与该老板之间的购房合同,要求法院追究其违约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挽回你的损失。2、如果,其害没有将房子过户,你可以基于购房合同要求其继续履行。
房产证上名字都能加,小孩户口可以跟母亲,不加名字也可以落户,交易时必须经产证上的人同意才行,其他影响各个地方都不一样,可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交定金本身就是有合同的效果,退不了的了。 <br/>这把定金收据只有在他变卦不租给你们的时候才会有用的。 <br/>所以下次要交什么定金之类的,决定前一定要想清楚哦。
商品房是应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还有就是商品房屋所有权证。
卖了之后,名下没有房子,再买房的话,算套房的.没有时间限制
文安路房子全部都是套一的,2户型的也是套一的没有办法,不会给你河马石的的房子。文安路的房子好像大概需要到10月份。你自己有房子,其租赁房的房租的计算方式不一样。比如说,你自己有房子,是20平米,而租赁房是50平米,则,计算方式是:20*13等于260. 50-20等于30 30*7等于210 你房租是260 210等于470,接近500元。
办理入住手续应注意: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2、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设施、设备等否有遗漏、品牌、数量否相符; 3、检查水、电、煤气/天气、上下水管道等否开通和能正常使用; 4、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及买卖合同约定相关文件; 5、对发现问题要详细验楼单上予注明确实属于能收楼要详细写明予收楼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其实真正交房你是看不到这么多文件的,只要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即说明工程经过了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其他像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都是房地产自己造的,怎么会没有?其它那些验收证书是要在验收前报到质监部门的,你根本看不到。在青岛地区,出了竣工备案证明外,还需要进行综合验收。 有了哪些文件,也未必能保证不出问题。主要还是看你自己的房子会不会出问题好了
没有验收导致拿不到房产证是你和开发商的事情,你和银行之间的关系是你把房子抵押给它,它给你贷款而已。<br/>所以恐怕你没权力拒交,否则银行有权力拍卖你的房子。同时你的信用也会严重受损。
其实真正交房你是看不到这么多文件的,只要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即说明工程经过了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其他像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都是房地产自己造的,怎么会没有?其它那些验收证书是要在验收前报到质监部门的,你根本看不到。在青岛地区,出了竣工备案证明外,还需要进行综合验收。 <br/>有了哪些文件,也未必能保证不出问题。主要还是看你自己的房子会不会出问题好了
永州乱搞的,没把老百姓放心上的,收钱是主要目的,房地产局也一样的,收了钱就不管了.
你这个问题是典型的房屋面积差异问题。<br/><br/>房屋面积误差比例=(实测量建筑面积-合同建筑面积)/合同建筑面积<br/><br/>按照计算公示,你的房屋面积误差比例为-4.76%<br/><br/>按照国家要求,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开发商退还合同房款,超过-3%的,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 <br/><br/>你的房子3%的面积误差应在2.65平方米以内,现在差了4.22平方米,明显超标了。
市住建委,请作为。达不到交房标准的坚决不能通过验收,如强行通过,非要媒体曝光或上访才行吗?
房屋的质量或安全可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考虑是重建呢还是维修呢,这就是赔偿的费用的标准。<br/>然后协商赔偿或者请律师打官司。
不合理!看看你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明确约定日期的话按照拿钥匙办理收房手续后的时间纳物业费1
是否能够退房,要由法律来说话。你目前唯一而且最简洁的方法是赶紧到法院起诉开发商,按合同办事。<br/>朋友,您的心情大家都能够理解,如果不通过法律解决,您认为还有别的渠道吗?你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是干什么用的呢?实话跟您说,类似像你这样的官司有很多,都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如果开发商和您讲究仁义道德,天地良心,他就不会坑你了,害你了。所以,为了公平公正,购房时才需要签订合同,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你明白吗?如果你和开发商说,或者心平气和,好言好语地说要退房,开发商可能给你退房吗?如果给你退了,那么你这房子他又能卖给谁呢?现实就是这样,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利益面前,人的道德,品质,良心,你说还存在吗?好了,就和你说这些了,至于怎么解决,你再听听其他网友怎么说吧。祝您早日解决房子的问题。再见!
索赔不成 <br/> <br/>就告他们吧 实在不行 找那个防地产的公司 <br/> <br/>你家漏水的话 别人家也肯定漏 一起找他们去 <br/> <br/> 让房地产商 给你换一套 或者 退还你的房代金额与房代利息 <br/> <br/> 现在的房子有很多都有质量问题 房地产商已经犯了 欺诈 和 质量问题的罪了 告他 绝对有理由
不好意思能不能问问你土地整理的内业资料怎么做啊?我头一次接土地整理的内业、不懂、能不能把你做的给我发过来一份啊、让我参考参考!我的邮箱nana2012@126.com
据了解,楼主爆料的情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有关问题的通知》,因富临东方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的时间为2011年12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采用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如果该项目的施工图备案时间在在2012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则必须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即:楼主反映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2003版的确有楼主反映的内容,但不是强制性要求。附件: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有关问题的通知》:1、2012年8月1日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执行; 2、2012年8月1日之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工程项目,鼓励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在2012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工程项目,必须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
行政套房有两张大床,如果孩子小问题不大,客厅沙发也可以休息,只是加一床被子需要60元,感觉不合理。
亲,B豪2、B豪3是VIP房,也就是一房一厅的,厅里是有一张沙发床的!!
很抱歉,天涯若比邻是全都是两个双人床,分别为1.8M及1.5M双人床,不过客厅很大,可加床。只有他乡遇故知套房有一双人床两单人床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