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办理过户前,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另外你的违约金约定可能过高 一旦诉讼可以委托律师争取降低损失
可以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先同房主谈。
没事的 你提交贷款的时候房主的资料也一起交上去了,银行贷款从提交15到20个工作日才有消息(本地区)。你要做的是与房主见一下补充一下合同,至于首付款(拖拖)注意态度就行了。最主要的赶快去银行去问问贷款的事。
协商解决,协商不行起诉法院,两项请求,一是搬出去,二是按照原来这一年出租期的房租每天平均数支付房租。而诉讼费是肯定他出的,除非是你同意承担一部分。<br/>经过公证处证明门坏的情况,再就是按照他实际天数按原合同价格要求支付租金和赔偿损坏的门。公证费要他出的。<br/>一般是不行的,因为你无法如果计算这些损失的价值。
你可以要求他们出具委托书并公证,事实单纯上女婿代签是无法过户的.
你买的是房改房,可能有过户的时间限制. <br/>如果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过户了.
谁签都没用,房管局只认房产证上持有人一栏的名字,只有房产证登记的持有人亲自到场或该持有人给受托人开的做了公证的委托书。所以签什么都没用。。 <br/>你在中介签的是一份交易协议,并不是现售合同。中介那份协议无效,谁签的谁负责。。。 <br/>这个中介呀!!黑。。一定要严打不法中介。。
你只有向法院起诉对方和中介,要么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和中介赔偿房价差价损失。
先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房主在交易当时知道并认可其儿子代理收取首付款,如最终不能协商处理,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出卖房屋后新的房主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由他们履行租赁合同承担权利义务。
没有房产证和产权的住房,是不允许私自买卖的,双方权益都不能得到保障。公证处也不会受理你们就此房产的买卖的任何公证!你说的这种房产,一般单位属于福利性质,论资排辈或是根据工种年限是否双职工或是职称岗位来分配住房,真的想卖掉,也是卖回给单位房管部门。有单位再分配给申请住房的员工。我所在单位就是这样的。
现在只能诉讼解决,请求依法分割财产,如果对方不同意卖掉此房屋,让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这种喜欢变卦的业主,劝你不要在她那里租房,如果真的是言而无信的人,就算你把合同写得再好,她也不会认帐,这种事情警察也只能调节,不会强迫业主执行合同的,如果闹官司,就更没得必要了。所以,劝你还是换一套房子吧。我是做这一行的,如果一开始就言而无信的业主,最后90%都会产生纠纷的。如果你实在很中意这套房子,可以去搜房网下载相关租赁合同,再把里面的条款改成对自己有利的。
买无证房,付款不付款你都是有风险。。。。。。就算不付款让你先住,但到时升值了卖家后悔就赶你出来。付款更不用说,房财两空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并主张老大未尽赡养义务不分或者少分。
可以这样理解不,房主作为委托人,将该套房屋的买卖手续全权委托给某人办理。<br/>应该是委托公证,而房屋的产权并没有转移至某人。<br/>应仔细看该委托公证的内容,辨别该公证书、房屋两证的真实性。<br/>办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与该委托代理人之间所签署的书面赁证,并注意在合同中填写该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及保留其有效身份证和相关复印件。
会依据受害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判决生效后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br/> 理由:房屋仍然是司机的,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但物权没有变动,房屋仍然是司机的。<br/> 法律依据: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1、没有风险,如果没有成交的话,那中介公司会将意向金全额退还,因为不管是签合同之前,你改变主意或者是房东改变主意的话,中介公司都必须全额退还。而且交意向金,中介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你购买这套房子就具有优先权。<br/>2、交易价格是由房管局评定的,并不是按照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br/>3、买二手房最好是找比较大的中介公司,这样会更加保险。
基本上没什么风险的,找个大一点的中介公司,要下定的时候去房产交易中心拉一个产调,上面有这个房子的详细信息(包括有没有抵押)可以让中介去拉。<br/>一般情况交易就是 签订定金合同,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让后到交易中心去省税,税收认定缴纳后就可以过户了,基本上就算完成了!还有不懂可以追问。
你这种房子法律上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赠送的形式转让,你们可以私下定一份协议,协商此房的具体细节,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对方很明显就是在耍你啊。<br/> 买卖房产必须进行过户才有效,言外之意,现在你家住了3年的房子,从法律上来说,你家还没有真正的所有权,房子的所有权仍然是在张某的手里,张某有权随时要求你家搬出去,张某只不过要对你家承担违约责任罢了。<br/> 现在你应该做的是,主动找对方要求过户。对方不予配合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张某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张某仍不予配合的话,张某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解除与你家的买卖合同,但是,你家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二为与你家进行房产过户。<br/> 除此之外,张某没有其他的做法,建议你家立即起诉,有合同为证就够了,要不然你家就不会真正得到这个房子的所有权。<br/> 你有那两个证书没什么很大的作用,必须要有房产证才是房子的唯一合法证据。张某不配合的话,必须要起诉,而且是越快越好,真的等到张某再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然后张某又跑了,那你家可就倒霉大了。<br/>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br/> 去法院起诉的后果会有两个:一是张某与你家办理过户手续,二是解除与你家的买卖合同,但你家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br/> 你家都有买卖合同,怕什么啊。抓紧时间办正事去吧。晚一分就多一分风险。
最好,让买方自己过户,手续很麻烦,这样卖方签完买卖合同拿到钱就OK了。看你的情况,自建房,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的?过户时都不一样。最好到房屋所属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这样更清楚。
问题一;如果了解到她的债务比这套房子价值多,你也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这套房子.如果了解到她的债务比这套房子价值少,差额足以支付你的首期房款,就不用申请保全;<br/>问题二:房子的所有权以过户为准,签定合同并不表示你是房子的所有权人.
这个房子还是A的,这个性质是明确的。<br/>B拿着A的房产证,这个就非常被动,如果A没有缴纳部分房款还给A的父亲,为什么把房本给他,这个就不好解释。<br/>现在打官司,A都不会起诉,没有证据。并且福利房法院不会受理的。<br/>现在的办法就双方协商解决,既然是亲戚就应当有协商的基础。<br/><br/>当年A出钱并以A的名义购买了其单位的福利分房。<br/><br/>这是你说的。而福利分房,是有资质要求的,不对他人。只有A才有资格,在这福利房购买协议上签字。<br/>现在B拿着A的房产证等一系列材料手续,认为房子有他的一份<br/><br/>这句话也是你说的。既然房产证登记人是A,还需要扯皮吗???规定,房子产权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姓名,不看别的!
房子过户肯定要缴费的,国家要收契税。<br/>水,电,气如果是物业代收费的,不用过户,也就没有费用。<br/>如果是银行收费的,要看等级人是住房地址还是人名。<br/>用地址注册的也不用过户;等级人名字的就必须过户了,收费多少看当地具体政策。<br/>有线电视必须过户,以前是收费的,北京现在免费了,其他城市地区不清楚。
这个不是你的责任,不是你中途违约,是房子本身的产权有问题,中间的任何费用都不该你来承担。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打110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