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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76、192条分别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对《刑法》第176、192条如何适用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76、192条...
1个回答
并非参与参与股份并分红,估计算捐钱不算集资吧,不过因为会有回报(完全没有恐怕也很难筹款)也算变相投资。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有三类: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 融资。众筹被看作融资渠道的创新。众筹融资是向一大群投资者筹集资金, 而不是少量的成熟投资者(如VC、PE和天使投资人)。每个投资者只需要投 资少量的资金,并且不需要银行或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的参与。 众筹的产生主要由于初创企业或小微企业往往...
我国目前证券法对募集投资人数的限制(不超过200人)是否要扩展到 众筹?众筹融资目前大多数众筹主要限于艺术类创意项目的"慈善性捐款" 融资,没有扩展到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还无法为中小企业融资与资本市场的 对接搭建平台,但也不会产生很大的金融风险。未来,如果我国允许众筹融资 以股权形式给予投资者回报,...
众筹融资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
第一,网络众筹平台不得“自筹”。根据《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股权众筹平台不得通过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关联方融资。对众筹平台如此限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能确保众筹平台中立性及中介服务定位,另一方面,也能避免众筹平台因自筹滑向“非法集资”深渊。 第二,同一众筹项目不得在两个平台...
不一定。因为如果是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充分现行了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了,就有赢得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