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回迁的房屋又卖与第三人的能否将该房屋要回,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实践中,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拆迁人往往将应该给予被拆人的方位、楼层、朝向等居住因素较好的拆迁安置房或商业利用价值较高的拆迁安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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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点废话,我们的物权登记制度是不动产强行产权登记,动产是自愿登记为原则。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不属于不动产,但是其价值巨大,所以最好是以登记为宜。但是,他们价值再大也是动产,仍旧是以交付作为要件,登记仅仅具有对抗效力,而不是作为物权设立之必要条件。如果对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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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对抗,可以理解为不可剥夺,或不可否定。善意第三人是指无恶意的第三人,或称为善意(无恶意)的取得人,是高度概括的一个法律名词。在实际工作中,善意第三人是为解决交易过程中“一物两卖”问题,以确定标的物归属而采用的一个名词,据以确定到底哪一个买方应该取得“标的物”使用权。《土地承包法》所说的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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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合同自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自愿达成协议即生效,地役权自 地役权合同生效时即为设立。 地役权设立以地役权合同生效为要件,如果地役权人或者供役地权利人 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地役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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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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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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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登记通指不动产,根据物权法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所有权取得,具有对外宣示效力。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又以所有权取得为前提,故对未登记不动产不能主张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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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当两个人为了某种原因在争执的时候,如果出现了劝说的第三者,在不了解情况的时候,第三者的劝说也许会带有片面或不够客观,但是第三者的本意是善意。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责怪更不能与第三者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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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是公司自治的基础,但又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交易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公司法应对章程的对抗效力作出明确规定: 1、在章程的公示方式方面,建议采纳登记和公告两种方式,登记属于被动式公开,需要第三人主动到登记部门查询;而公告系主动式公开,由登记机关在覆盖全国或相应辖区的报纸上公告,第三人可坐等信息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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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律规定取得的物权(主要是不动产),缺乏公示性,因此尽管此时不再强制权利人必须进行公示才能取得物权,但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这主要是基于交易秩序的安全而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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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车辆的转让,须经登记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未经过所有权转让登记,即使你交了钱把车开回家,车也未必就是你的,一旦原车主把车再转让给其他人并经过登记,这辆车只能属于经过登记的受让人所有。如果虽然李某先把车开回家,但是因为没有登记,所以只能把车让给杜某,但他可以要求马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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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车辆的转让,须经登记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未经过所有权转让登记,即使你交了钱把车开回家,车也未必就是你的,一旦原车主把车再转让给其他人并经过登记,这辆车只能属于经过登记的受让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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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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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公司对总经理进行限制,不允许他在某些合同上签字,而这些合同依据常理是可以由总经理签字的,那么当不知情者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总经理签字应发生效力。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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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有点奇怪。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是对公示(登记;占有)的信赖;如果你自己买了房子,过户登记了,那么无权处分人卖房子时对方也不算善意第三人。对于登记生效的物权来说,只有当真实权利人和登记权利人不一致时才有善三的问题。此时还是依照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保护善三。举个例子来说,房屋所有权是登记生效为原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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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29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 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 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 对此也作了同样的规定。据此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 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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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车辆的转让,须经登记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未经过所有权转让登记,即使你交了钱把车开回家,车也未必就是你 的,一旦原车主把车再转让给其他人并经过登记,这辆车只能属于经过登记的受让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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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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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是自始至终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善意取得的第三人产生效力,如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了如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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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在合同生效时就设立了,不像所有权变动需要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举个例子说,如果你和别人签订了一个地役权合同,你是供役地人,那么如果你把自己的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转让了,那么也就是那个受让人成为了这个负担地役权义务的人,但是如果这个人在受让时不知道其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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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首先要搞明白登记的内涵.A与B的地役权合同生效后,B支付了对价并获权利,若约定登记的应去是土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主管部门会给B发放一本"土地他项权证",同时在A的土地证上记载存在地役权的"他项权利". 二.若未登记,如果A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C时也未告知有地役权的,C从土地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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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第三人,是指本着合法交易的目的,诚实地通过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建立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法人、非法人团体或自然人。如果第三人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恶意串通、损害合伙企业利益,则不属善意之情形。就是说有和善意第三人利益冲突的,首先要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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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以本法第一百 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 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 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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