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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1个回答
根据《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 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规 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 售额和建筑业劳...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房地产、建筑业的营业税征管力度。
这是上岗证书,您只要参加上岗培训学习和考试就可以了,有6门功课,断断续续学习3个月,考试合格率在98%以上。至于报考条件,学历不深究,没有什么很严格的规定,只要有建筑单位能在您的报名单上盖章就可以了。
哇!8塊=1o0o粉.有头橡.微博.不屏蔽.不掉粉.转发.评论.蓷广.发帖.炒作.另有十余种业务.
6个回答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就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对! 1:销售自产货物征收增值税就不用说了,这是规定。 2: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是针对同一物体,即是对你销售的货物提供劳务,劳务是不能单独分开的。 如果是: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建筑业劳务,情况就不同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16号)规定,劳务公司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 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 (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 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
可为什么书上写的是“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的,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老师你真的有认真看我的问题吗。
2个回答
这个要分情况:1、如果是适应简易征收办法的,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3%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2、如果是适应一般征收办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增...
主项资质是总承包序列的,增项资质可以取多项总承包序列的资质,但专业承包序列的资质不能超过五项;主项资质是专业承包序列的,增项资质不能超过五项。 出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七、过渡期的有关规定 (四十三)《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在《规定》实施后其资质证书暂不统一换...
根据《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 公告》(2011年第23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 号令)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第52...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指标 1.企业名称:按工商登记注册名称全称填写. 2.填表日期:按本表报送时间填写. 二,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如有经核准的第二名称可用()在后填写). 2.企业注册地址: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3.企业详细地址:填写本企业经...
建设方..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 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3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分别 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这种行为混合销售行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
、分包核算专题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施工企业都比较普遍,劳务分包比较单一,核算比较简单,不在此做具体介绍。 工程分包不仅涉及到工程成本,还涉及到与对方的往来的核算,以及与业主方的一些联系。通常情况下,分包方是以总承包方的名义参与工程施工,但由于在工程中有很多具体的情况需要面对,也需要与总承包...
我在网上购买了二本建安企业的会计实操(是两个月的凭证),非常详细地记录了建帐和科目设置,业务处理,成本结转的实例,有需要的话请与我联系。 邮箱178203909@
因为只有分包额才能说明其全部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 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2〕117号)中规定“本通知所称自产货物”是: 1.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2.铝合金窗; 3.玻璃幕墙; 4.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5.国家税...
自产货物是指: 1、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2、铝合金门窗; 3、玻璃幕墙; 4、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
建筑安装业隶属钢结构业的一个分支,石油化工行业也有钢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
如果取得了正规的增值税专票,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