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为官之道是什么,曾国藩为什么能官至高位?
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战功卓著的曾国藩终于升任两江总督,结束了长期受制于地方督抚的历史。升至如此高位,曾国藩不兴奋是不可能的。然而,他毕竟是个政治家,在兴奋中不忘清醒。五月十五日,尚在前往总督府的路上,他就烧了两把反腐倡廉的火:一是告诫自己的老部下杨载福、彭玉麟,不要在自己出发之时搞欢送仪式;二是由水路改为陆路后,他写了一篇文告,要求“巡捕、门印、签押敬听而记之”
这篇文告除了第一条是告诫身边人不准侮辱州县百姓,必须以礼待人,算是做人方面的教诲,其余的内容都是关于怎样防止腐败的。比如第三条:“凡巡捕、门印、签押,势之所在,人或不敢不从。或其亲族,或其旧识,或荐至各将营盘,或荐入州县衙门,纵有过失,互相隐蔽、沟通袒护,为患甚大。自此次告诫之后,概不准荐人入将领之营,入州县之署,亦不准各营各署收受。”从中可以看出曾国藩在防止身边人以权谋私方面的良苦用心。在他看来,腐败主要有两种:一是非法收受钱财,二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安排工作。在文告中,曾国藩不仅提出了具体要求,而且说明了自己这样规定的理由。
巡捕、门印、签押是干什么的?巡捕大致相当于今天高级官员的卫士长或者接待室主任,负责维护衙内秩序,并且在下级参见总督时领路;门印则是指“门房”和“管印长随”他们一是看守衙门的大门,一是负责用印;签押是指签押房的仆人。地方官处理政务,主要内容是签发文件,需要在一些重要文书上盖上大印,掌握这种机要任务的办公室被称为签押房。总督身边的这些人职位并不高,有的甚至根本算不上官员,但因为在总督身边,也就有了某种特殊的权力。比如巡捕负责带领官员参见总督,下级官员势必要向他打听总督有什么好恶,而要想得到这个信息,下级官员就必然要给他好处费。再如下级官员想进衙门,先要门房通报,由于求见者众,门房往往有代官员挡驾之权。下级官员能否见到总督,自然也就取决于门房。至于签押,有权在签押房为官员初步处理文件,分出轻重缓急,一样有寻租权力的空间。作为一个在官场摸爬滚打几十年的人,曾国藩不可能不知道身边人的腐败路径。
曾国藩一生都有一个“学为圣人”的心结,特别在乎公众形象,所以他自律极严,从不损公济私,更不会向下级索贿,并且严格要求亲人和身边人。比如交代亲人在来往官署的途中不能接受沿途州县的吃请和馈赠,严禁身边人利用他的影响力收受贿赂、办理私事等。曾国藩反腐首先将目光投向身边人,也与他梦想打造两江地区的清廉政治有关。这从他履职之后的作为可以看出来。到达祁门后,他立即派出幕僚秘密考察府道以上的所有高级官员的优劣,要求副省级、道员级官员汇报自己下属的情况。他还在总督府门口设置举报信,发动民众举报不法官员,并严格保护举报人。
曾国藩给身边人设下“紧箍咒”之后,身边人的表现如何,史书没有明确记载,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官员不由民选、皇权高于一切的环境下,曾国藩反腐的威力是有限的。不过,在封建时代,一个高官能够如此清醒地认识到身边人腐败的危害,已经足以说明曾国藩的眼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