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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款分割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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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款分割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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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8 22:00:02
      动迁款分割是怎样的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3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关于动迁款分割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此外还要考虑三种情况一是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的问题。一般而言允许未成年人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可认定为帮助性质除另有约定外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
      因此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二是返城知青能否成为同住人的问题。要考虑家庭实际状况除双方有协议外一般情况下知青可成为同住人分割补偿款。三是外来人员参军人员和服刑人员能否作为同住人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1年的或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5年的或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均可视为同住人。
      2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一是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二是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三是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3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4区分房屋性质作出不同处理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陈***

    2024-04-18 2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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