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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公安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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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公安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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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8 15:00:13
      一、自诉案件公安管不管?110显然是管私闯民宅的,如果那人只是闯进来没干啥别的事的话,那就会从中调解争取私了了。如果闯进来还抢东西,那就是入室抢劫,要立案侦查的。如果闯进来还伤人的话,那就是入室行凶,也是立案侦查。私闯民宅110的处理办法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二、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管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如果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四条 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自诉案件公安管吗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处理,单纯的自诉案件并且已经撤案的话,当然不会出现取保候审的情况;但是,如果一开始对方曾经报案,公安机关也立案处理了,但认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决定取保候审,对方不服,向法院刑事自诉,这就可能会产生取保候审记录问题了。
      说白了,对方不告了,但国家公诉的事情没有完,只是没有提起罢了。四、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专业分析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它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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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

    2024-03-28 1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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