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1、债权人在债权获得清偿后,将欠条撕毁,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情况,这时无疑问,欠条无效。
2、债权人意外致使欠条破损,进行修补,这时如能表现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有效,因为欠条仅仅是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据之一。
3、债权人意外致使欠条破损,进行修补,这时如不能正确表现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证据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