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不同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要用到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劳动者在办理信用卡和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会用到。
2、劳动者去社保部门办理社保或者去劳动部门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会用到。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出现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时可能会用到劳动合同。
4、有些地区外来务工人员的小孩上学,学校也会要求小孩的父母提供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种类有: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性以及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是违法的,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如果用人单位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自第2个月开始至满1年止,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如果劳动者已经满足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需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不受11个月的限制,只要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状态一直持续,则用人单位就需要一直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答:你说怎么办? 你杀了他?你去抢银行?有些事只能以沉默作为结局。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