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房地产抵押权对外效力包括哪些?

首页

房地产抵押权对外效力包括哪些?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24-03-29 22:00:00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有哪些?1、租赁关系存在于抵押之前的,抵押权效力不及于该租赁关系,反之抵押权实现,租赁关系解除;2、在房地产抵押权设定之前存在并登记的用益物权才能具有对抗抵押权的效力;3、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担保的债权按抵押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顺序相同的则按债权比例受偿。
      二、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有哪些?1、租赁关系存在于抵押之前的,抵押权效力不及于该租赁关系,反之抵押权实现,租赁关系解除;2、在房地产抵押权设定之前存在并登记的用益物权才能具有对抗抵押权的效力;3、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担保的债权按抵押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顺序相同的则按债权比例受偿。
      三、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有哪些?1、保持抵押物价值的效力;2、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效力;3、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房地产抵押权费用的债权范围效力;4、房地产自身、房地产的从物、房地产的从权利、孳息的物的范围效力。
      四、房地产抵押权在内效力的主要是什么?1、保持抵押物价值的效力;2、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效力;3、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房地产抵押权费用的债权范围效力;4、房地产自身、房地产的从物、房地产的从权利、孳息的物的范围效力。
      五、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是指房地产抵押过程中,抵押人对内享有的债权。1.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2。先受偿效力。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简而言之,即房地产抵押权人有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权力。
      房地产抵押权人在其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无须经房地产抵押人的同意即可对抵押的房地产予以处分,并从变卖的价款中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获得清偿。3、房地产抵押权所涉及的物的范围效力。主要有房地产自身;房地产的从物;房地产的从权利;孳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六、什么是房屋抵押权?房屋抵押权对外效力具体表现为1、房屋转让给他人,抵押权人仍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2、在一般情形下,抵押权优先于其它债权清偿;3、同一房屋设定的多个抵押权存在清偿顺序,先抵押的,优先清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1]《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马***

    2024-03-29 22:00:00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