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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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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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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8 12:00:21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
      (三)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1、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2、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的;3、承租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4、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及转让、交换房屋使用权的。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主要有:(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合同纠纷法律法规一、《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郭***

    2024-04-18 1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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