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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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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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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8 19:00:09
      一、关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人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的具体要求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人的具体要求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具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三、提起离婚诉讼的要求有哪些呢,有哪些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提起离婚诉讼的要求1、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2、双方之间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3、原告为适格原告,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什么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人?1、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具体有以下要求
    (1)男女双方已经依法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登记结婚;
    (2)当事人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况;
    (3)其他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具体有的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五、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及老公外遇需要的证据1、一般起诉离婚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
      2、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向管辖法院提交解除婚姻关系的申请的离婚诉讼状。法院受理案件后即可进入诉讼离婚程序。
    按照国家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被分为审理前准备阶段、调解阶段、开庭审理阶段。3、法院收到离婚申请诉讼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并在立案五天内把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人收到诉讼状后必须在十五天内上交答辩状到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原告和被告参加诉讼的时间。
      六、夫妻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如何提起离婚诉讼,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36条、《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6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另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
      
    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以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这个条款听起来有点复杂有点绕哈,其实也就是分为简单的两步走,一,先变更监护人,一般夫妻关系中;
    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另一方会自动成为对方的监护人,所以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将监护人由配偶变更为其他人。
      
    变更完监护人之后进入第二步,也就是离婚,由变更后的监护人提起离婚之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伱***

    2024-03-28 1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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