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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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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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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9 00:02:03
      一、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
      对于有关机关确有需要的其具体使用程序应做严格的限制如国家安全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第33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法有关规定。这些程序规定目的在于防止有关机关滥用国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
      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窃听是指秘密偷听、偷录他人言谈、动静窃照是指秘密拍摄他人行为举止。窃听既包括行为人亲自偷听也包括行为人利用各种工具偷听、偷录窃照是用各种照相器材偷摄。窃听、窃照关乎公民个人隐私生活自由权和企事业单位自主进行经营活动不受非法干扰的权利因而除非有权机关依法进行均为非法。
      但是一般来说行为人亲自偷听或者用一般器材偷照的限于条件危害不会太大因此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构成行政违法或者民事侵犯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然而运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窃听、窃照的行为人的破坏能力极大给公民生活自由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很大威胁。
      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如果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则会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3。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技术侦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技术侦察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侦破刑事案件发现犯罪和查找罪证的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因侦察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任何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二是无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人使用普通的录音、摄影器材非法窃听、窃照的不构成本罪。
      非法使用是指非法窃听、窃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用来进行秘密监听、录音、拍摄影象的专用工具所以非法使用是指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非法窃听、窃照。如果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公开录音、拍摄影象其持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可能是非法的但其使用行为不属于本罪客观方面的“非法使用”。
      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监听对象既可以是我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企事业单位。监听内容包括私人谈话、电话、日常生活起居、会议等。当然如果行为人利用窃听专用器材窃听国家秘密的则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非法窃照是指行为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偷录他人活动或其他目标的行为窃照的对象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个人交往活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等。如行为人用窃照专用器材、偷摄国家秘密的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
      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听、窃照行为而致使窃听、窃照对象伤、亡、受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国家政治利益等情形。这里的严重后果是指与行为人窃听、窃照有关的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既可以是直接因果关系也可以是间接因果关系。二、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

    2024-04-19 0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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