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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庭的一般程序是如何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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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庭的一般程序是如何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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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5 18:01:53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顺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冷***

    2024-05-25 18: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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