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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能够更改吗离婚协议书中的能否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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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能够更改吗离婚协议书中的能否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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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8 20:00:12
      一、离婚协议书能否修改?关于离婚协议书能不能更改,回答如下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吗? 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 (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 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 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 还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你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 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
      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7、建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病退证明,不要给男方可乘之机、给自己留下隐患,如果男方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望采纳二、离婚协议书能更改吗?离婚协议能更改?离婚协议是否能变更和修改,必须是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为前提。
    双方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或者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此时协议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当然是可以修改的,这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基于合同编的规定可以修改的条件,前提是双方都同意修改。
      
    法定可以修改的情形就是在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发现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三、离婚协议书三年后能否修改?1、离婚协议书是自愿签订的,无法进行修改,发现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四、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修改。但以下情况是可修改的
    第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可以变更。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便不能变更了。
    第二,如果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五、离婚协议书能否修改以及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能修改,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六、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迩***

    2024-03-28 2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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