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一、有法定的损害结果
离婚损害是指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造成另一方的人身和财产上的不利益,这种不利益主要包括 三个方面:一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受到破坏,导致离婚;二是配偶身份利益遭受损害,致使对方精神痛苦和创伤,造成非财产损害;三是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造成肉体上的伤害,其它财产利益也受损失。
二、有违法的行为
违法行为指配偶一方的过错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的四种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主观上的过错
离婚损害侵权的主观过错,应为故意形式。配偶的一方在主观上有意违反婚姻法规,明知合法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合法的配偶身份利益不容侵犯,却实施婚姻法禁止的行为,其故意的主观意图不难确定。
四、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一方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法定损害结果的出现,即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这种因果关系是直接 的,也是法定的。只有这种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