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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逃逸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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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逃逸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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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9 07:00:16
      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均是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如果行为人本身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则谈不上加重处罚了。如王某交通肇事案案件发生后王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在其后随同受害人乘坐“120”急救车到了医院为受害人办理了住院手续并在案发当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王某不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没有对王某适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关于认定逃逸要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认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均是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如果行为人本身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则谈不上加重处罚了。2、行为人必须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触犯了刑律。
      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发生交通肇事而继续行驶驶离了现场的则不能适用本情节加重处罚。知或者不知不应单凭当事人的陈述而应结合现场具体情况碰撞部位、力度等综合考量。3、行为人的逃跑行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之所以被作为加重处罚情节就是因为行为人在明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了事故现场根本不顾及受害者的伤亡情况主观恶性较重。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为了抢救受害人驾驶运输工具运送受害人到医院进行抢救并等候司法机关的处理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如王某交通肇事案案件发生后王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在其后随同受害人乘坐“120”急救车到了医院为受害人办理了住院手续并在案发当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王某不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没有对王某适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相关法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董***

    2024-04-19 07: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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