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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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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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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6 19:00:19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二)主观方面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犯罪故意,既然是非法出售,必然地就意味着具有营利的目的。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票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所谓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是指废旧物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既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又具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的功能,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l***

    2024-05-16 19: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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