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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和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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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和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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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1:00:09
      一、房产继承有继承权吗,房子有继承权利吗,房产继承权是什么有,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先后顺序来确定转继承人。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二、居住权和继承权有关系吗?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一个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三、居住权和继承权之间是否兼容?居住权不等于继承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有权利在被继承人死后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个人继承了房屋之后,是有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而居住权只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温馨提示】
    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何***

    2024-03-29 0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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