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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申请公租房时怎么认定重大疾病依据以及什么医院出具的证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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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申请公租房时怎么认定重大疾病依据以及什么医院出具的证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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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5 06:00:31

    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认定。

    “重大疾病证明”需要我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我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具体有: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省胸科医院、省口腔医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省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心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市妇幼保健医院、市儿童医院、济南军区总院、济南军区456医院、武警山东总队医院等。

    【法律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不受此条款限制);单独居住的父母或子女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G***

    2024-05-25 06: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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