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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在刑事审判中运用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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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在刑事审判中运用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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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7 15:01:31

    罚金刑的适用以并处使用为主,极少单独适用我国当前的更加倾向于把罚金刑视为财产刑中的轻刑,注重罚金刑所具有的剥夺犯罪者的再犯罪能力,抑制其犯罪动机,没收其违法所得等特殊预防功能。

    这体现了现行刑事政策在刑事中对被告人量刑可能产生的影响。从审判实践的具体情况看,适用罚金刑,基本上为并处,很少单处。这是目前适用罚金刑的一大特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黄***

    2024-05-27 1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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