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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定死刑的案件律师不得将案件转由助理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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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定死刑的案件律师不得将案件转由助理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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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7:00:00
      一、被指定死刑案件的辩护人不得将案件转由律师助理办理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严格了承担死刑案件法律援助律师的资格,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死刑案件辩护人的应是“具有刑事案件出庭辩护经验的律师”。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后出台的又一重要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贯彻新修改的律师法,充分发挥律师辩护在死刑案件审理中的作用,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从而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提高死刑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强调,人民法院对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对死刑案件辩护工作的指导,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律师的执业能力和执业素质,积极争取政府财政部门落实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并建立对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考核机制,律师办理死刑案件应当恪尽职守,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等等。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复制涉及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并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材料的复制费用,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减收。
    《规定》还特别指出,在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当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发言的完整性;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等。
      《规定》明确,被指定担任死刑案件辩护人的律师,不得将案件转由律师助理办理;应当在开庭前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询是否同意为其辩护并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对于查阅的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人身份等情况的,应当保守秘密等。二、刑事诉讼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当事人律师被拒绝接受委托一、无权拒绝当事人请律师,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当事人辩护。
      
    二、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帮组是非常有必要的。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或可能面临的后果;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还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可以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查阅或复制涉案的全部案卷材料等,并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审判阶段,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了解并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可以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认真研究案情,充分进行法庭辩论等。
      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可以会见吗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2、会见的规定如下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四、律师会见被刑事拘留者可以带助理吗1、律师会见被刑事拘留者可以带助理。
    辩护律师可以携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可以根据办案需要携律师助理协助阅卷,向人民法院申请携律师助理参加庭审。2、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向看守所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辩护律师可以会见被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律师助理随同辩护律师参加会见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3、律师会见被拘留者,可能需要获得侦查机关的同意。
      
    辩护律师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的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在侦查阶段会见时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必要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侦查机关不许可会见的,辩护律师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五、被判死刑的犯人需要通知家属吗判死刑的犯人不需要通知家属。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判决后,法院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直接通知辩护律师,由辩护律师代为转达,而不会直接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六、无罪拘留为何要办理取保候审?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2]《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3]《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曾***

    2024-03-29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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