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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需遵守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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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需遵守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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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7:00:09
      一、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要遵守的准则1、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关于会见的规定;2、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3、律师可以告知在押的被追诉人其家人的近况,转达亲友的关心,但不能为犯罪嫌疑人串供或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所进行的串供等非法活动充当中介;4、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他看守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5、未经办案机关、看守所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6、会谈的不要超越律师有权了解的信息和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的法律帮助,对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律师不能透露给被追诉人;7、律师不得威胁、引诱、欺骗被追诉人违背事实、改变陈述;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9、律师对其获悉的案情具有保密的义务,不要向被追诉人透露其不应当知道的案卷材料。
      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的规定有哪些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的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刘***

    2024-03-29 0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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