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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词时间必须是开庭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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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词时间必须是开庭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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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8 23:00:09
      一、证人证词时间必须是开庭时间吗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上规定中,均没要求提交证人证言。
      按照工伤赔偿的法定程序1、工伤认定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2、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
      3、工伤赔偿劳动部门审核要一个月左右。这样算起来,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时间拿到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在哪个程序上发生争议,就难说了。发生争议就可能要走诉讼程序,经过一审、二审,甚至一审、二审不止走一次。一个工伤案子耗时几年的都有,二、三年的、六、七年的,十余年的也有。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应当注意,在2004年1月1日前,《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时效办法》对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规定申请时效,如果工伤职工在 2004年1月1日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均应受理,不存在超过申请时效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 2004年1月1日以后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应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一是工伤职工在 2004年1月1日以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家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申请时效应当自 2004年1月1日起计算。
      二是工伤职工在 2004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申请时效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二、确定证人的时间是开庭前还是开庭后收监是在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后才会进行的,所以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应该是进行审理,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直接收监。
      三、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吗有时间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刑事拘留是否会被判刑。
      jpg二、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 建议提起公诉 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 认为不构成犯罪的 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认为构成犯罪的 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 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 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刑事拘留是否会被判刑。jpg三、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
      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四、法院举证截止日期和开庭是同一天,当事人能否在开庭时举证行政诉讼的原告举证不受时限限制,可开庭时提交证据。无给举证通知书正常。因为我国采用的是两审终审规则。关于你的证据到时可否能起作用,就要看你提供的可否是新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限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流程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时限期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由不能在举证时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时限内仍不能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流程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时限期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流程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议。
      当事人在二审流程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议;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时限内提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五、未按规定通知开庭时间是合理的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不合理。法院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开庭的时间进行通知,如果没有在规范之内进行开庭时间的通知是不合理的。
      这属于法律的义务,是不能够违反的,否则就算是程序错误,那么当事人还可以向高一级法院发起起诉。

    喜***

    2024-03-28 2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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