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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弟房产证转让需要费用吗?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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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弟房产证转让需要费用吗?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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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7:00:09
      一、亲姐弟房产证转让需要费用吗,如何操作?看房产出证时间满五年没,如满五年,买卖过户省。如不满五年,赠与过户省。具体算法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
      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由舅舅转让房产给妈妈。税费约为此人份额报税价的1。8(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
      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二、房产转让要手续费吗?不需要了,房屋转让手续费是指房屋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的各种税费。
      2017年4月1日起,国家发布相关文件,决定停止征收房屋转让手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三、房产转让手续费有哪些规定不需要了,房屋转让手续费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借款合同纠纷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指房屋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第三百零七条托运人运送危险货物的义务的各种税费。2017年4月1日起,国家发布相关文件,决定停止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征收房屋转让手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第二十二条承诺的方式第三百八十七条仓单的背书及其效力房地产权利的;(三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多式联运的责任制度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的成立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取权属证书的;第十六条要约的生效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相关的律师,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承诺的方式第三百八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百六十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六条四、房屋转让要公证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分析
    房屋转让不需要公证,公证并非房屋转让的必要条件,转让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公证。
      此外,房屋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未经登记的,一般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二条。

    好***

    2024-03-29 0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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