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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担保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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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担保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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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8 23:00:09
      一、夫妻共同担保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个人债务原则上是个人的负债,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虽然是以一方名义举债,但实际构成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共同债务(1)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2)一方在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3)一方在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为共同债务。(4)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个人担保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三、个人担保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其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系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一般情况下配偶方受益的可能性较低。
      
    在此情况下,证明配偶从担保合同中受益的举证责任应由债权人承担而不是由保证人配偶承担,债权人也无法举出证据证实担保人配偶从此笔债务中受益,事实上也没受益。
    另外,根据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此担保的债务并非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明显为债务人能顺利借款而设立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梁***

    2024-03-28 2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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