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认缴股票出资时间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全部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二、认缴制股东出资时间新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常见问题对于新成立公司认缴制股东出资时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股东认缴出资时间是没有强制规定的,股东认缴出资的,要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章程确定认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三、股东出资时间是什么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四、股东出资时间在公司成立之前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出资的时间一般是在公司成立之前的,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五、股东未能按时出资后果是什么?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公司股东不按时出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有这两种
一、可以对未按时出资的股东进行追缴。
公司或其他股东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到期的出资义务。
这里能诉讼的主体有两个,即目标公司或任何一个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
二、向其他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因此,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如果有造成损失的,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还应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六、股东认缴出资时间可以变更吗规定是什么可以变更,不过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i,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
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变更。
所以更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不过得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来变更,否则应当按期缴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