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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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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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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2 12:01:24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构成要件: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身***

    2024-05-22 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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