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事实收养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在《民法典》实施前,当事人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其与被收养人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
事实收养公证书的办理
1、申办收养公证,应由当事人亲自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工作证、退休证等;
(2)各方当事人同意收养或送养的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收养公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收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的一致意见;
2、收养方和被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
3、双方携带收养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