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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货币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有何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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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货币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有何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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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3:00:13

    一、变造货币案件司法解释规定主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

    9.

    8 法释[

    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001.

    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规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173条

    二、变造货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主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

    9.

    8 法释[

    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001.

    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规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173条

    三、变造货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

    9.

    8 法释[

    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001.

    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规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173条

    四、变造货币案的司法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

    9.

    8 法释[

    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001.

    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规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173条

    五、关于变造货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重要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

    9.

    8 法释[

    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001.

    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规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173条

    迩***

    2024-03-29 0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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