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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事故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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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事故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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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5:00:16
      一、交通事故开庭时间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各法院自行决定,但对什么时候审结有相关的规定一、民事案件1、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二、刑事案件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3、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行政案件1、如果是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3、法律依据1)《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2)《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引用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表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引用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三、交警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时间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引用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吴***

    2024-03-29 0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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