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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保管合同的期限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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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保管合同的期限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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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1:00:00
      一、无偿保管合同的期限利益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二、无偿保管合同是什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分析
    无偿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无偿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没有约定或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三、在未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是否有任意解除权?1。
      没有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没有任意解除权。2。【法律依据】 《合同 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引用法规
    《合同 法》 第四百一十条四、企业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回答为《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引用法规
    《劳动》 第十四条
    《劳动》 第三十七条。

    宋***

    2024-03-29 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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