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关于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规定是: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答: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