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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母亲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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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母亲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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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5:00:16
      一、离婚时没要小孩抚养权,现在想要小孩抚养项,还可以争取吗一,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夺孩子抚养权。一方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提交以下证据能够最大力度获得争取权。1、孩子生活、就学状况的证据。上学方便、教育资源优质。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
      可以是工资收入、教育程度差异不明显。一方的教育思想理念更被孩子接受;3、基本的身体条件、状况的取证。如果一方有父母的帮衬,可能能更好争取抚养权。4、征求孩子的意见。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一般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二,法律依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三、离婚时争夺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抚养权?对于离婚时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好的选择。
       父母离婚给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在短期内是难以愈合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尽量减轻这种伤害,为人父母者首先应该将彼此之间的是非恩怨搁置一边,理性地从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解决今后抚养、探望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协商是最好的方式,始终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好孩子的抚养,让孩子能同时拥有父母之爱,既能满足孩子对爱的需求,也能提升孩子积极乐观地解决危机的自信。
       虽然我们倡导理性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现实情况并不尽人意,相当多的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争执很大,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四、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算?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离婚如何争取抚养权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教育成长原则举证。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六、抚养权离婚时,抚养费怎么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香***

    2024-03-29 0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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