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反传销人士要给钱吗
求助反传销人士要给钱吗
关于中国反传销救助联盟收费说明: 要是有人进了传销组织, 大家听之任之, 没有人去救, 那才叫悲惨呢。传说两千年前, 子路救起了一名落水者, 落水者为感谢子路, 送给他一头牛, 子路收下了。孔子认为子路做得对, 因为有了这个先例, 以后别人肯定愿意去拯救那些落水者了。
倘若当时子路不收, 别人都会认为救人不应该收礼, 既然收不到礼物, 那就会“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或许有人要问, 如果当时子路把人救了上来, 而那个人却不送牛给子路, 那会是什么结果呢? 结果一是没有这个故事, 二是以后勇于救人的人也不会很多了。
现在, 倘若干脆把反传销当成营利性行业去做, 这就是一个市场: 家人被骗进传销组织, 家属有把他带回家的需求, 如果家人回不来, 他的一生可能就毁了, 甚至全家也会被连累。想想看, 一个孩子对他们的父母或者一个人对他的爱侣来说值多少钱? 如果没有别的反传销组织敢接这个任务, 而有一个反传销组织开价6000-9000 元, 难道这个价钱不合理吗? 愿意付费请反传销专家的都是真心希望家人或朋友回家醒悟的人。
好比找医生和请教授看病那效果和费用肯定是成正比例的。
肯定收费啊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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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