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县制后来又被谁采用
在中国,“县”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始于春秋时期。春秋时期,最初设置在边疆之地,当时的秦、晋、魏等诸侯大国把新兼并的地方设置为县;到了春秋后期各国才把县制推广到内地,渐渐地在边疆之地设郡,郡的面积比县大,但是地广人稀,所以地位要比县低。战国时期,边疆逐渐繁荣起来才在郡下设县,逐渐产生郡、县两级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后,确立郡、县二级制,全国分为36郡,郡下设县。隋唐以后,县相继隶属于府、州(郡),或军、监、厅。秦朝时期,郡管县; 汉朝时期,郡、国管县; 汉朝以后,各个时期、各个地方或同一辖域因行政区划制度的不同,郡、府、州或军、监、厅所辖; 国民政府时期,之初为道所辖;之后撤道制,直接隶属于省(特别行政区);之后改隶属于行政督察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行政督察区名称的变更,隶属于专区(行政督察专区)、地区或地级行政区。
答:世界上的交通规则分为两类:一种是左行制,一种是右行制。在世界上人最多的5个国家中,中国、美国和巴西是靠右行驶的,度尼西亚则是靠左行驶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