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房
1、通知:在开发商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购房者应当去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证书:要查看开发商出具的两书一表,这是收房的必要条件之一。
具体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如果都没有问题,可进行下一步,任何一项有问题,建议不要进行收房。
3、看房:很多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PS:小编以切身经...全部
一、收房
1、通知:在开发商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购房者应当去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证书:要查看开发商出具的两书一表,这是收房的必要条件之一。
具体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如果都没有问题,可进行下一步,任何一项有问题,建议不要进行收房。
3、看房:很多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PS:小编以切身经历告诉你,开发商与物业一般都是“踢皮球”,一旦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往往是“拉锯战”的开始。
SO: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开发商交房时,业主们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3、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二、验房自带“利器”,自己也是验房高手
1、榔头:轻敲墙壁,听到“空空”的声音,说明此处水泥砂浆未抹均匀或用量不够;如果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说明质量没有多大问题。
2、手电:用手电抵住墙壁底部,往上照去,出现阴影的部分就是有问题的地方。
同时还可以在烟道、通风口中用手电查看是否存有建筑垃圾。
3、打火机:一般在厨房、卫生间的排气通道上都已经有预留的孔洞,通过使用打火机可以检测排气通道是否正常。
4、卷尺:测量顶梁、窗框、卫生间高差、层高和房屋面积。
5、电笔:检查插座,可用电笔或者插排放入预留电源插座里。
6、笤帚:清扫地面与墙壁夹角处的建筑尘土,有可能会看到裂缝、坑洼,有甚者还能发现钢筋露在外面。在精装修的房子里,清扫地面的灰土之后,看看是否有地板破损、裂缝等问题。
7、软管:可打开每个水龙头查看是否有水流出,用容器盛些水再倒入每个排水管口中,直观判断排水管是否通畅。
8、乒乓球:测量卫生间地面的坡度。
9、眼睛:凭借眼力来观察地上、地下远近粗细等各物。
10、粉笔:在验房时发现以上问题后,业主应使用粉笔及时在显著位置标注,以便于施工方进行维修。(记得要把发现的问题做记录,拍照为证也可以。)
三、延迟交付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问题,开发商违约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合同中赋予买房人一定期限后的合同解除权,但在房价上涨的楼市大势下,买房人不会行使该权利;二是约定补偿或惩罚性违约责任,如以房价款为基数、按逾期天数的百分之几个点算违约金,在商业门面房之类的买卖中,还可以用房屋市场租金作为违约金计算的依据。
不少购房者会请职业验房师参与收房,这就要对验房师的意见做客观评估噢,因为那些细小的质量问题而拒收房屋,就太吹毛求疵了,也是不被认可的,这些在合同法里面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收起
二手房过户通常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要详细了解房屋的整体状况以及产权状况,应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主的身份证以及其他证件。 2. 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是合法的,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就可以交纳房屋定金,然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对房屋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卖双方要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没有产权或仅有部分产权,又没有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要拒绝其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 缴纳税费。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来决定,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要移交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6. 对贷款买房的人来说,在和卖方签订好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进行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买卖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7.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后,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
<p>感谢您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我们会加以研究。谢谢。<br/>《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以下须同时符合):(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11万元;(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单身未婚人士不能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请致电83192727查询。如有疑问欢迎垂询,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谢谢!</p>
<p>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府〔1998〕21号)规定: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施对象为本人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人员。购买限价房不属于享受上述购房优惠政策,您是否可享受住房货币分配可根据你所在单位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规定执行。限价房不属于解困房。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再来信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83323969),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p>
<p>根据穗国字〔2010〕1311号文及建金〔2010〕179号文规定,对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即不管借款人购买的是一手住房或二手住房,只要家庭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20%就可申请贷款。目前我中心正准备新政策操作指引,暂时还没发给银行。</p>
<p>根据新政规定,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居民家庭是指由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居民家庭并不以户籍为单位。您没有购买房子,则属首购。相关文件:《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穗国房字〔2011〕156号)均已发布,相关内容可登陆我局公众网站(www.laho.gov.cn)进行了解。</p>
<p>根据新政规定,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若您们符合上述条件即可购房。</p>
<p>公共租赁房的相关政策在制订修改中,暂未出台。请您今年继续关注各大媒体关于公共租赁房的报道。</p>
<p>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变动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借款人只能按相关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穗国字〔2010〕1311号文及建金〔2010〕179号文规定,对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p>
<p>关于本次“广州市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对于已购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取得准购证前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以及成功购得经适房前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请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复审。成功购得经适房前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保障资格的需退出所购房屋。如有疑问,可致电83334718,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p>
<p>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要求,已在2015年10月26日起推行异地贷款政策。详情可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gzgjj.gov.cn了解。<br/></p>
<p>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除以共同申请的家庭人口数,包括退休金;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用于最终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不扣除平时食用及住房方面的资金。如有疑问,请拨打83192727或83334718,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br/></p>
<p>江南大道中得胜岗64号201房是海珠分局管辖的直管房,面积19.71平方米,承租人谢XX。经查核谢XX房屋信息资料,其拥有天河北路等三处的私有房产。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1年直管房住宅清理工作方案》,谢XX符合被清理条件,海珠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跟进处理。</p>
<p>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以下、家庭人均资产净值11万以下;(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若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请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如有疑问,请致电83192727、83334718,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p>
<p>您好,《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已购限价房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回购或购买的价格按照原销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市国土房管局放弃回购或未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以及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时限价房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已满5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补交土地收益价款。”由于目前限价房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不能按上述条款执行。我局网站阳光家缘(网址:http://g4c.laho.gov.cn/)限价房板块会及时刊登限价房的最新消息,请注意及时查询。您也可随时拨打我局热线83346239垂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好,2009年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二)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属已婚人员的,申请购买限价房,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三)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四)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个人和家庭税前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自行如实申报。已购买商品住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视为已有住房产权登记。根据您所陈述的您的情况,您不可以申购限价房。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我局电话83346239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好,根据政策规定,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居民家庭是指由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居民家庭并不以户籍为单位。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您可以赠与给父母,受赠方需要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测绘附图、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我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此复。</p>
<p>您好,可以加上共同购房人的收入证明。</p>
<p>您好,我市限购政策是以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为核查依据。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关于首套房的认定问题主要涉及到银行贷款,建议咨询银行。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若其家庭成员及其名下房产情况符合限购条件,即可购买房屋。《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无限制限价房产权人以外人员的购房的权利。</p>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